关于征集南阳市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精神,加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保障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振养老服务市场消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服务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2026年1月26日起长期受理,按批次审核。
二、征集机构及资质要求
(一)养老机构
1.应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符合《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MZ/T187-2021)要求,且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及以上。
2.承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3.持有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或长期照护师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不少于当前服务对象总数的10%(依据《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MZ/T187-2021),不少于护理人员总数的60%。
4.自愿参与并接入“民政通”(含小程序、APP)。
5.承诺严格执行河南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相关规定。
6.2025年1月1日以来,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7.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养老服务类有效合同复印件和本机构在职员工有缴纳社保的证明。
8.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1.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相应服务的能力。
2.承诺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持有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或健康管理师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持有社会工作者等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人员应在县级民政部门实名制备案。
3.自愿参与并接入“民政通”(含小程序、APP)。
4.2025年1月1日以来,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同类型有效合同复印件和本机构在职员工有缴纳社保的证明。
6.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
1.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老年人能力评估类服务内容,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关于评估主体的有关要求。
2.至少配备5名专职或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评估人员应取得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或接受民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开展的老年人能力评估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成绩合格并结业。
3.能够客观公正开展评估工作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同步至“民政通”,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
4.承诺未参与提供由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或与提供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主体形成关联交易。
5.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不能参与提供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
6.2025年1月1日以来,机构和评估人员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未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7.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最终遴选条件,以省级后续发布的正式要求为准。
三、征集流程
(一)机构申报。自愿参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服务机构,可向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机构申报表(附件3)。
2.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基本情况介绍(1页纸以内)。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4.机构参加电子消费券核销的服务项目信息备案表(附件4)。
5.2025年1月1日以来养老服务类有效合同复印件和本机构在职员工有缴纳社保的证明。
6.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7.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5)。
8.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合格证等。
9.具体申报材料依“金民工程”系统要求上传材料为准,可咨询县级民政部门。
(二)审核认定。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完成材料审核,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