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市社区居家医养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7-08 来源:

宛民文〔2022〕45号

关于印发《南阳市社区居家医养一体化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中医药发展局:

为进一步规范南阳市社区居家医养一体化建设工作,切实为 全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充足的基础保障,南阳市民政 局、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已共同制定了《南阳市社区居家医养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阳市民政局       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南阳市医疗保障局   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


2022年7月6日


南阳市社区居家医养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南阳建设和积极 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书记朱是西提出的 “争取到2022年底,实现医养结合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将医 疗健康服务延伸至街道、社区、家庭、机构,完善健康养老服务 体系和服务机制,切实增强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更好地 满足老年人全方位、多层面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 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和健康支撑体系,以健康南阳建设和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 求为导向,坚持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加大机制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力度,构建定位明 确、分工协作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和服务机制,提升社区居家医 养一体化服务能力,为老年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健康教育、预 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等健康养老服务,推动 社区居家医养一体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二、 主要目标

深入推进医养一体化建设。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系 统连续的社区居家医养一体化服务体系和格局;养老服务和医疗 健康服务衔接融合,老年医疗服务设施、医养结合机构和社区医 养结合中心建设不断完善;发挥中医药优势,提高中医药健康养 老服务能力,推动中医药服务与养老服务体系深度融合;统筹街 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 卫生院等医养资源,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 延伸服务,基本形成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一体化、医养零 距离的社区居家医养一体化服务模式,实现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 重点任务

(一)加快医养一体化服务设施建设

1. 鼓励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符 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其他养老机构同等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及优惠扶持政策。

公办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鼓励申请设立养老机构,设置 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 构要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依法在登记机关变更服务范围、经营 范围或主要职责,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不需另行法人登记; 乡镇卫生院可设置养老服务专区,开办养老服务。鼓励乡镇卫生院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


2. 养老机构需内设医疗机构。 对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 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养老机构设置

的医疗机构,按规定享受其他医疗机构同等的扶持政策。

县级养老服务中心申请设立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程序审 批合格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 心设置医务室或与辖区内公办医疗机构签约,实行签约服务的街 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场地由中心提供,人员、设备、医疗物资 由医疗机构提供;所有乡镇敬老院与属地医疗卫生机构签约,设 立医疗延伸服务点,房屋由敬老院提供,设备、人员由医疗卫生 机构提供;鼓励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康复保健室与社区卫生室同步毗邻建设,由社区提供房舍,配建医疗卫生服务网点。

3. 要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工作。 中医医疗机构按 照分级诊疗的要求,结合功能定位,按需分类提供老年医疗服务, 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为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 中医诊疗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服务,并与现 代康复技术相融合。三级中医医院要设置康复科,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

(二)完善医养一体化服务机制

1. 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服务合作机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全覆盖。所有敬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按照“就近+定期+按需”的原则,由医疗卫生 机构开展上门巡诊服务,为敬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 病、慢性病的诊治、合理用药指导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服务。养 老机构也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 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拓展养老照护服务功能,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2. 完善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服务合作机制。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要与养老机构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如在 养老机构内设中医机构,签约合作服务等,建立健全协作机制。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部设置中医医院、中医门诊部、 中医诊所。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中医 药适宜技术,将优质中医药资源向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 日间照料中心延伸辐射,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养生保健、康复、居家照护、健康教育等服务。

三、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卫健委、民政、财政、 医保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为老服务意识,将社区居家医养结合  服务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部门职能和直属联系单位相关  职责,加强部门协同,加大政策倾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社区居家医养一体化服务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养一体化机构承接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服务。各地可统筹使用城镇社区养老省级补助资金,支持居家社区医养结合 服务设施建设。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 医养一体化服务。对接收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医养一体化机构按规定给予补贴。

(三)完善医疗保障措施。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取得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正式运营至少三个月,符合医保申报 条件的可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统筹地区要探索基本医疗保险家庭 病床管理办法、服务规范和上门医疗护理服务的内容、标准、收 费及支付政策。鼓励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护理人 员上门为高龄、失能(失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社区延伸。

(四)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按照《河南省医养结合机构 服务质量评价标准》(试行),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服 务、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综合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考核评 价结果与财政补贴、等级评审、项目建设等挂钩;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医养结合服务有关信息,强化社会监督。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南阳市社区居家医养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责任编辑: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