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民政局关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解读

时间:2022-04-25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南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不断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南阳市民政局制定了《关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便捷化,强化保障城乡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职责。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通过对老年人家庭生活环境和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明显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有效提升老年人家庭的安全性和生活的幸福感。

二、编制过程

为高水平编制好《实施意见》,强化南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前期调查研究基础上,《实施意见》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了各部门意见建议,在充分衔接国家、省、市要求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文稿,确保《实施意见》充分体现国家、省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2022年4月24日,《实施意见》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实施对象、改造原则、改造内容、改造标准、实施流程、资金保障、有关要求共八章30条。

(一)关于指导思想。主要明确了2022年全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及主要目标,通过对老年人家庭生活环境和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明显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有效提升老年人家庭的安全性和生活的幸福感。

(二)关于实施对象。规定了申请对象和服务主体。

申请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具有南阳市户籍,个人或监护人自愿申请,经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拥有其申请建设改造服务住房的所有权或长期居住权,近期无拆迁规划,申请对象对家庭适老化改造设施依赖性强,有强烈适老化改造需求。

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的提供主体需符合但不仅限于以下条件:具备提供家庭适老化改造相关服务能力;能够对项目中所提供的医疗器械提供相应保障;具备线上响应所在辖区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售后应答;近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等。

(三)关于改造原则。规定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自愿申请、困难优先、科学评估、合理设计、公开规范、务求实效。

(四)关于改造内容。规定要参考《南阳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实施,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以及住宅实际情况,以基础项为主、可选项为辅。坚决杜绝工作简单化、“一刀切”以简单配备辅助器具替代无障碍施工改造。

(五)关于改造标准。根据测算,2022年家庭适老化改造成本、申请对象认定、需求评估及验收成本共约3000元/户,各县(市、区)在坚持保障优先和适度普惠的原则上,可统筹使用。

(六)关于实施流程。明确申请人按照自愿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社区(村)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初审,符合条件的逐级报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同步确定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专业验收机构,且两者不得为同一家机构或者具有关联关系的机构。逐步实现全流程信息化,专业验收机构对年度适老化改造家庭逐一入户验收核查,乡镇(街道)、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要对辖区内符合条件家庭的适老化改造过程进行事中监督。

(七)关于资金保障。2022年家庭适老化改造资金由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保障,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匹配资金。

(八)关于有关要求。明确要加大工作指导,加强资金保障,确保任务明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立足基本,探索创新。认真组织,确保质量。标准适当,严格验收。强化宣传,认真总结。根据老人实际需要,以方便老人生活为出发点,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相关链接:南阳市民政局关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责任编辑:民政局g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