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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0-2022-0000206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5日
标  题 南阳市民政局关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25日

南阳市民政局关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2-04-25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宛民文〔2022〕24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民政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住建部 国家卫健委 银保监会 国务院扶贫办 中国残联 全国老龄办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86号)、《民政部 财政部 住建部 中国残联关于推进“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9号)和《南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宛政办〔2021〕37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不断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便捷化,强化保障城乡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职责。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通过对老年人家庭生活环境和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明显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有效提升老年人家庭的安全性和生活的幸福感。2022年完成不少于4500户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到2025年,家庭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当地老年人数量的7.2‰。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增加匹配资金,适当超前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二、实施对象

(一)申请对象

1.具有南阳市户籍,个人或监护人自愿申请,经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优先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上对象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等失能、部分失能居家老人,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适当扩大服务对象范围。

2.服务对象应拥有其申请建设改造服务住房的所有权或长期居住权,拟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

3.申请家庭适老化改造的住房近期无拆迁规划。

4.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每户只能申请一次政府适老化改造补贴。

5.如因居家适老化改造确需老年人暂时迁出,应有自行在他处临时过渡的能力和条件。纳入分散供养范围的特困老年人可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负责协调安置在邻近的特困供养机构或其他养老机构,也可通过投亲靠友或自行安排暂时过渡。

6.申请对象对家庭适老化改造设施依赖性强,有强烈适老化改造需求。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二)服务主体

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的提供主体(以下简称服务机构)由各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选定,需符合但不仅限于以下条件:

1.具备提供家庭适老化改造相关服务能力。

2.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应取得《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等相关资质,能够对项目中所提供的医疗器械提供相应保障。

3.具备线上响应所在辖区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售后应答,提供设施产品维护、修理、更换等售后服务。售后上门服务等待时间不超过12小时。

4.近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专业验收机构应具备相关验收评估资质。

三、改造原则

(一)政府主导,资金扶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选择条件最合适、需求最迫切的家庭进行改造,着力保障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杜绝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二)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产业扶持,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快培育公平竞争、服务便捷、充满活力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市场,引导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效满足城乡老年人家庭的居家养老需求。

(三)自愿申请,困难优先。适老化改造尊重老年人家庭意愿,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请。坚持保障优先和适度普惠,结合老人实际、家庭实际、施工时效等情况确定名额和改造顺序。申请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家庭在改造期间如需临时搬出过渡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四)科学评估,合理设计。根据拟改造对象家庭的住宅环境、老年人身体状况进行改造需求详细评估,做到一户一案。设计方案应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经得起实践检验。坚持科学高效原则,评估与施工、验收环节应科学统筹,高效推进。

(五)公开规范,务求实效。完善规范适老化改造申请、评估、确认、改造、验收、监管等工作环节,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改造项目便捷实用,高效完成任务。同时要做好与上级部门信息系统监测衔接。

四、改造内容

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安全性、适老性、辅具适配等方面适老化改造,要参考《南阳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详见附件9)实施。清单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予以补助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自主选择适合自身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在制定改造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以及住宅实际情况,以基础项为主、可选项为辅。坚决杜绝工作简单化、“一刀切”以简单配备辅助器具替代无障碍施工改造。

有条件的县(市、区)完成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后,可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购买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五、改造标准

根据测算,2022年家庭适老化改造成本、申请对象认定、需求评估及验收成本共约3000元/户,各县(市、区)在坚持保障优先和适度普惠的原则上,可统筹使用。各县(市、区)每户家庭最高改造资金限额标准由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各县(市、区)可参照市级实施意见细化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

六、实施流程

(一)本人申请。申请人按照自愿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也可委托亲属、居(村)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老年人(或委托人)填写《南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老年人本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籍信息;

(2)拟进行适老化改造的住房信息,如房产证等。如无房产证,应出具社区证明。

(3)其他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如低保、特困等证明材料)。

(4)有委托人的,应出具委托书等。

(二)审核审批。社区(村)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初审,符合条件的逐级报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审批。

(三)方案确认。县级民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同步确定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专业验收机构,且两者不得为同一家机构或者具有关联关系的机构。由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入户需求评估,按照“一户一策”提出改造方案,填写《南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确认表》(详见附件3)。改造方案经老年人或亲属签字确认后,由村(社区)初审并逐级报乡镇(办)、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审批备案。已经纳入2022年度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因个人原因放弃改造名额的,由其本人或亲属签署《自愿放弃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承诺书》(附件4)以及相应协议,空余名额按照改造任务名单顺序顺延递补。

(四)改造实施。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根据改造方案按标准实施改造。改造完成后,服务机构应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保留完整原始的改造信息,填写《南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PPT档案》(详见附件5),加强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并逐步实现全流程信息化。

(五)验收审查。县级民政部门收到改造服务机构提交的适老化改造验收表后,委托专业验收机构对年度适老化改造家庭逐一入户验收核查,并填写《南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表》(详见附件6)。验收结果作为政府补贴资金的结算依据。未通过验收的,应组织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实施改造直至改造合格,返工费用由改造服务机构自行承担。

(六)全程监督。乡镇(街道)、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要对辖区内符合条件家庭的适老化改造过程进行事中监督,填写《南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花名册》(详见附件7)。县级民政部门要进行实地施工抽查(详见附件8),确认“一户一档”与实际施工内容相符,抽查比例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各县(市、区)年度适老化改造项目原则上当年启动,当年完成。次年1月底前县级民政部门要将上年度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送市民政局备案。市民政局将对各县(市、区)适老化改造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将与资金分配和考核排名挂钩。家庭适老化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问题,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查处。

七、资金保障

各级要统筹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中用于老年人福利方面的资金和地方留成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加大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支持。2022年家庭适老化改造资金由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保障,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匹配资金。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科学细化实施方案,加大工作指导,加强资金保障,确保任务明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立足基本,探索创新。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以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各县(市、区)根据实际可逐步扩大改造范围,适当拓展改造内容,积极探索创新政策,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深入发展。

(三)认真组织,确保质量。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合理确定改造对象、任务目标,制定具体推进落实措施、管理办法和详细计划。适老化改造评估方与施工方应具备相应资质,以确保改造工程质量。

(四)标准适当,严格验收。各县(市、区)要根据老人实际需要,以方便老人生活为出发点,以保基本和较舒适为原则,合理确定改造标准。改造结束后要严格验收,认真做好台账资料,按档案保管要求及时留存。对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五)强化宣传,认真总结。要加强政策解读和成果宣传,提高全社会对适老化改造工作的认识。要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鼓励创新工作方法,逐步提高适老化改造工作水平。

附件:1.南阳市市定民生实事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建设任务分配表(2022年)

          2.南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

          3.南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确认表

          4.自愿放弃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承诺书

          5. 南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PPT档案

          6.南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表

          7.南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花名册

          8.南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随机抽查对象花名册

          9.南阳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

南阳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4号  

责任编辑:民政局g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