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73669号提案的答复
梁钦委员:
您的提案我们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非常感谢您的建议。针对提案中的宝贵意见,我们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火葬区的认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南阳市民政局积极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实行火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十六条规定“我省市辖区、县级市、建有火葬场的县和省人民政府划定实行火葬的县以及未建火葬场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为火葬区。凡在火葬区死亡的人,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均应火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省民政厅决策部署,我省全域为火葬区。
二、南阳市高举惠民殡葬旗帜,多措并举引导群众移风易俗
一是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2018年,南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免收全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宛政办〔2018〕21号),明确在全市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将全市殡葬惠民政策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对殡仪服务活动中拉尸、抬尸、冷藏、火化4个基本殡葬服务环节的收费,按照中心城区不低于900元/具,各县不低于600元/具的标准全部减免。2019年,全市惠民殡葬“提标扩面”将可降解骨灰盒纳入惠民殡葬服务项目,全市免除标准提高至不低于1000元/具。二是力推公益性公墓建设。根据省既定的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目标,2020年以来,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动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建设标准、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公益性公墓221家,实现了县乡两级全覆盖。同时,提倡全市公益性公墓免费为群众提供安葬服务,确需收费的按照成本核算的方案由发改部门批准,极大减轻了群众的骨灰安葬费用问题。三是提升殡仪服务能力。为有效提升殡仪馆服务能力与承载能力,切实满足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2019年以来,南阳市按照“十具备一达标”(即:殡仪馆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美观;告别厅设施齐全;火化车间安全;火化炉技术标准合格;冷藏设备清洁美观;殡仪用车满足需要;骨灰存放设施符合标准;队伍素质过硬;规范服务便民利民;信息化系统完备;各项指标环保达标)标准,积极争取省、市资金支持,对全市12家殡仪馆软、硬件建设进行了升级改造。特别是,唐河县、社旗县、桐柏县等殡仪馆在原址进行了重建,设施设备与园区环境大幅度提升。
三、创新工作举措,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利用每年清明节、寒食节、春节等特殊时间,开启“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模式,联合市文明办,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南阳市文明祭扫倡议书》,开通“南阳民政云祭扫平台”,方便群众网上祭祀,倡导广大群众绿色文明祭扫,选择文明、绿色的安葬方式;充分借鉴相邻地市做法,结合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草拟了《南阳市关于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机制(试行)的通知》,会同财政部门对节地生态安葬基本方式及条件、奖补对象及标准、补贴办理程序、经费来源和结算方式进行了明确,以政策激励和宣传引导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在下步工作中,南阳市民政局将高举“惠民殡葬”旗帜,抓好资源整合提质,抓实服务能力提优,抓牢工作落实提效,以关注民生,减轻群众负担为目标,以服务提档升级为思路,积极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移风易俗,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9月11日
承办人:陶晓寒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0377-63134895
邮政编码:4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