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阳民政工作要点

时间:2025-01-06 来源: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2025年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深刻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南阳实践贡献民政力量。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一)持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心铸魂,强化政治思想引领,加强对党忠诚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第一政治要件,坚决、迅速、有力推动落实,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改革意识,弘扬改革精神,把准改革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完善党领导民政工作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正向激励引导,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确保中央和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民政系统落实落地

(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其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强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整治民政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执纪执法职责,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持续抓好市委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殡葬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二、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健全老龄工作制度机制。出台老龄委工作规则、老龄办工作规则,明确老龄委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定期调度、年度通报、工作简报通报等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事、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建立老龄事业发展监测评价、统计调查制度,发布老龄事业政策研究课题清单。启动编制“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四)推动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推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推进老年阅读工作。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措施,出台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实施方案,谋划开展“银龄行动”主题活动。培育发展老龄领域社会组织,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做好全国“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推荐工作。

(五)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措施。根据省厅文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新时代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意见的实施方案、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三年行动方案、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及老年助餐服务等工作专项措施。出台老年人能力评估办法。落实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若干措施。完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管理、村级标准化养老服务站建设的办法措施。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工作每月情况汇总制度。

(六)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落实省重点民生实事,完成46个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转型任务,推动6个县级特困供养机构达到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建成114个村级示范性养老服务站点,积极发展村级互助养老服务。打造以失能失智照护服务为特色的示范性机构,将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至55%以上。完成5816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培训养老服务人才达到4190人次。配合人大系统开展老年助餐服务“三级”联动专题调研,持续加强老年助餐服务设施、老年助餐示范点建设。指导各县市区积极申报国家级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项目试点工作,抓好新野县国家级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项目试点工作。抓实营商环境牵头任务,争创营商环境考评先进。完善各类养老服务平台系统数据,确保网络畅通,数据定期更新。

(七)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开展“养老服务消费促进月”活动,建立“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加强养老服务品牌企业培育。出台我市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若干推进措施,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

(八)加强养老服务监管。制定我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措施。实施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领域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

三、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九)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制度。推进低保扩围增效,完善南阳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出台南阳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拓展低收入人口认定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有序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和可及性。在社旗县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建立需求评估指标体系和服务清单,推动形成“物质+服务”的综合救助模式。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低收入人口就业、产业帮扶等发展型政策举措,强化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制度衔接。

(十)加快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迭代升级。升级改造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推广应用电子授权,实现市域内及跨市核对自动化。配合省厅做好社会救助服务系统的推广应用,推动深化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加大数据校验力度,提升民政工作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社会救助“网上办”“掌上办”。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推动建立民政部门统一认定低收入人口信息分层管理、动态监测、因需推送、分类救助、结果反馈的运行机制。

(十一)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健全完善社会救助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指导各县(市、区)落实2025年低保、特困提标工作,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深入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纠治“应保未保”“漏保”和救助金未及时足额发放等问题,强化资金分配使用全过程监管。积极开展数字监督,畅通社会救助热线,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加强社会救助监督管理。

(十二)优化救助管理工作。加强救助寻亲服务,推进源头治理,完善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与返乡人员信息库建设,持续做好“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不断提升救助服务专业化水平。

四、完善社会福利制度

十三)健全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深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探索开展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级分色分类管理,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化服务保障工作。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预期目标。实施加强和提升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能力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措施,提升关爱服务水平。建立流动儿童定期监测摸排工作机制,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落实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积极打造流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亮点品牌。鼓励国内家庭依法收养残疾孤弃儿童,依法规范收养登记管理。

十四)提升儿童福利机构保障能力。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持续提升机构精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落实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儿童成年后安置办法,为孤儿长远发展提供可持续支持。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档案管理,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逐步实现社会化服务转型,为有需求的困境儿童提供康复特教、心理疏导等服务。

(十五)建好建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制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运行标准。指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收留抚养工作,组织或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的信息摸排、政策宣讲等关爱服务工作。

(十六)改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持续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优化补贴申请办理流程,建立数据比对、动态监管的资金管理体制,提高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分别提高6.5元、12元。

(十七)加强残疾人关爱服务。持续推进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规范已建成照护服务机构运营管理,提高机构入住率。加快市级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力争2025年投入运营。深入实施“精康融合行动”,推进县级示范机构规范化建设,促进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五、创新社会事务工作

(十八)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扎实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持续推进殡葬行业纪律作风建设。按照省级要求,制定完善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研究出台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健全完善遗体火化、安葬、祭扫等行业服务标准。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

(十九)加强婚姻管理服务改革创新。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开展婚姻登记异常数据清洗、核对、补录工作,加快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进程,全面落实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丰富扩展婚姻家庭辅导内容,探索将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向线上和基层延伸。探索创新“婚姻服务+”发展新模式,鼓励各县(市、区)将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在公园等有标志性意义的场所。

(二十)持续推进婚俗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整治。配合省民政厅做好第二批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验收。创新婚姻登记新模式,联合多部门持续开展特邀颁证、集体婚礼、婚恋交友等活动。

二十一)提升地名服务管理水平。落实《河南省“乡村著名行动”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年底前全市40%乡(镇、街道)达到基本建设目标。特别是乡村道路命名及设标工作。严格地名备案公告,规范地名命名、更名、使用管理。做好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持续开展“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申报工作。建立市县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实时对国家地名信息库进行更新。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

六、健全社会治理制度机制

二十二)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按照政策规定,积极推进撤乡设镇、撤镇(乡)设街道等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加强与省厅汇报对接,确保调整数量及时效。

二十三)加强界线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成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做好豫鄂线省界联合检查,指导卧龙、新野等9个县市区开展5条县级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二十四)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做好基层治理有关代管职责的承接落实。履行职能范围内法律规定的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有关法定程序事项,做好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等工作。落实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相关工作任务。

(二十五)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监管。贯彻落实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联合议事、联合约谈、联合处罚等常态运行,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监管合力,形成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对未完成整治的社会组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分类进行整治。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规范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推动社会组织构建以章程为核心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机制,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构建决策机构、运行机构、监督机构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运行机制,推进社会组织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完善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信息公开等制度。

(二十七)加强慈善活动监督管理。通过年检年报、第三方评估、抽查审计、实地调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规范管理推进“阳光慈善”专项行动,加大慈善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慈善组织基本信息慈善项目、慈善活动和公开募捐等有关信息,主动接受公众、媒体及捐赠者的监督,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保障利益相关方知情权。深入开展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二十八)充分发挥慈善力量作用。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开展第十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激励引导更多社会公众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鼓励和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以慈善捐助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持续做大做强“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

七、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二十九)统筹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总结评估南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成果,配合省民政厅编制南阳市“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南阳市民政服务设施建设规划。

(三十)推进民政法治化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全面推行事中事后监管、“互联网+监管”。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提升应诉质效。广泛开展民政领域普法工作。

三十一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升民政工作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社会救助“网上办”“掌上办”,推进身后事“一次办”、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事项。

三十优化统计和资金管理。持续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建立健全福彩公益金和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规范民政项目申报评审流程,加大项目实施监管、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价力度,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三十三)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及时组织做好新入职人员的任前培训,落实好市委组织部在党校等培训机构开展的专题培训及以河南干部网络学院为主要载体的日常培训。

(三十四)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统筹推进局系统科级以下及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加强干部队伍调整配备。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做好干部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新录公务员和选拔任用人员试用期转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等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三十五)做好定点帮扶工作。落实定期到帮扶村调研指导工作制度。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跟踪管理,落实“五天四夜”驻村工作制度,落实各项补贴待遇,激发驻村工作活力。

(三十六)加强政策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民政文化建设。做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加大民政工作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负面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引导

三十)筑牢民政系统安全防线。进一步夯实各级安全责任,扎实开展各类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矛盾风险源头预防化解,严防发生极端事件和重大事故。稳妥化解民政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平安建设,积极做好民政领域国家安全、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有关工作,依法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各类社会风险。

三十)加强机关基础工作。提高建议提案办理水平。建立完善局系统电子文件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全面加强政务督查、信息公开、机要保密等工作。

 


责任编辑: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