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处罚

时间:2025-12-23 来源:权责清单
实施机构(责任处室)
社会事务科
其他共同实施部门
实施对象
实施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第五章罚则第二十二条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办理环节及责任事项


立案  检查中发现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  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案件进行现场检查,查明事实。

审查  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幅度,提出处罚意见。

       备注:依据《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四十条,制止无效的予以没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追责情形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收费情况及依据
不收费
时限要求
法定时限(天)
7
承诺时限(天)
7
调整意见及理由
备注
服务电话
0377—63160381
受理地点
南阳市范蠡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区1号楼6楼636室
投诉机构
南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投诉电话
0377-63137277
流程图
责任编辑:民政局n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