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牌号码的编制发放

时间:2025-12-23 来源:权责清单
实施机构(责任处室)
区划地名科
其他共同实施部门
实施对象
建筑物产权人或管理人
实施依据

《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居民院(楼、门户)和单位的门牌号由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和单位向省辖市、县(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民政部门统一编制号码后向申请人发放门牌号。

办理环节及责任事项

受理

申请、规划平面图。

审查

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

决定

经材料审查,符合法规要求的发放门牌号码。

送达

通知申请人领取门牌使用证。

事后监管


追责情形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南阳市门牌号码使用证(长期)
收费情况及依据
不收费
时限要求
法定时限(天)
承诺时限(天)
调整意见及理由
备注
服务电话
0377-63136243
受理地点
南阳市民服务中心北区1号楼545房间
投诉机构
南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投诉电话
0377-63137277
流程图
责任编辑:民政局g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