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审核,驻地迁移审核

时间:2025-12-23 来源:权责清单
实施机构(责任处室)
区划地名科
其他共同实施部门
实施对象
实施依据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十条 依照法律、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的撤销、更名、驻地迁移、管辖范围的确定和变更,由批准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审批。

办理环节及责任事项

受理

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审查

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查看

决定

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

送达

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批复或上报省政府

事后监管


追责情形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收费情况及依据
不收费
时限要求
法定时限(天)
承诺时限(天)
调整意见及理由
备注
服务电话
0377-63136243
受理地点
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区一号楼545室
投诉机构
南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投诉电话
0377-63137277
流程图
责任编辑:民政局g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