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2024年10月,民政部印发《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民发〔2024〕57号),规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条件、刚性支出包含内容等,提出“各地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具体认定办法和程序”。2024年12月,省民政厅印发了《河南省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豫民〔2024〕3号),对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条件、刚性支出包含内容、申请办理等相关内容进行再明确细化,并提出各省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为进一步统一规范我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南阳市民政局起草并印发了《南阳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
二、主要内容
《南阳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共四章。
第一章总则。县级民政部门负责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的,由乡镇(街道)负责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受理、审核、确认、公示、信息数据录入等工作。
第二章申请和受理。一是申请递交,申请低保边缘家庭或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乡镇(街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齐所有规定材料。二是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根据申请家庭的授权、承诺组织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调查内容和方法可参考低保审核确认程序。三是审核认定,乡镇(街道)审核认定工作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对拟确认为低保边缘家庭或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河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
第三章资格条件。未纳入低保或特困,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人均收入扣除刚性支出费用后低于当地同期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边缘家庭。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且未被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扣除刚性支出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规定,提出申请前12个月家庭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超过60%,可以申请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第四章监督管理。经审核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的,不设定有效期限,实行动态管理,并开展年度复核。经审核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为低保边缘家庭相关行政文书。
三、制定意义
出台《南阳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是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要求,也是进一步完善我市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具体举措。该《办法》的出台,将推动建立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机制,不断扩大社会救助制度可及性和覆盖面,织密扎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
2025年9月27日
解读机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解读人:章雅琪
联系电话:0377-63191225
相关文件: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南阳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
责任编辑: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