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南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机制》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绿色、科学的殡葬新风,根据国家及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南阳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机制(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机制》)。
二、起草依据
(一)民政部等九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
(二)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三)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2019〕18号)
三、主要内容
《机制》主要包含四个部分,分别对以下方面作出规定和明确:
(一)适用奖补政策的安葬方式
一是在本市经批准设立的公墓实行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的;二是骨灰寄存在本市经批准设立的骨灰堂、楼(含批准设立的殡仪馆、殡葬服务中心、公墓内建立的骨灰堂、楼)10年以上(含10年),并签订存放协议的。
(二)奖补政策的适用对象以及奖补标准
适用对象:安葬(放)的骨灰生前户籍为南阳市区(宛城区、卧龙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职教园区和官庄工区)的城乡居民,以及在南阳市区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南阳户籍的学生,驻宛部队现役军人,在宛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在南阳市区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
奖补标准:每具骨灰一次性补助丧属1000元。
(三)申领奖补资金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1.申请途径
(1)户籍在南阳市区的逝者,向逝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
(2)符合条件的在学生、现役军人、外来务工人员,统一向南阳市殡葬服务中心申请。
2.所需材料
(1)填写《南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申请表》
(2)逝者身份证、户口本、火化证明;
(3)安葬(放)合同或协议书;
(4)非南阳户籍的学生还应提供学校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驻宛现役军人还应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军官证或学员证、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南阳市区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还应提供与在宛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缴费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5)逝者直系亲属经办人身份证、银行账号
(四)奖补资金来源和结算兑付办法
户籍在南阳市区的逝者,奖补资金由市、区财政按 4:6比例分担,区财政先行垫付,年底由市财政统一结算;符合条件的在宛学生、现役军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奖补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南阳市民政局
解 读 人:刘东良
联系电话:0377-63134895
相关文件:南阳市民政局 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机制(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