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72531号提案的答复
王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孤困儿童常态化帮扶体制的提案》已经收到。您在百忙之中,能够抽出宝贵时间了解关心孤困儿童工作,对建立孤困儿童常态化帮扶体制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我们表示诚挚的感谢!接到提案后,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立即召集了相关业务科室,对您的建议进行了研讨和学习,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孤困儿童是困难群体中最特殊、最弱小的群体,他们缺少亲情陪伴,面临着监护缺失、心理脆弱等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民政部门作为孤困儿童帮扶关爱责任落实部门,始终将孤困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放在首位,坚持“一切为了孩子”的原则,高度重视孤困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根据委员提出的建议,现做以下答复:
一、精细化保障,做好孤困儿童福利保障工作。
一是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按照中央、省要求,严格规范认定程序,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按照集中养育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1450元,分散养育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1050元,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截止今年6月份,我市已认定孤儿2627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375人,发放基本生活费3894万元。二是积极落实医疗、教育等保障。拨付“明天计划”项目资金20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实施康复救治;拨付“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325万元,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孤儿发放助学金;积极对接教育、妇联、团委、慈善机构、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为今年考上大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多方筹措助学资金。
二、加强阵地建设,构建孤困儿童“四级保护网络”。
一是加快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将县级儿童福利机构的儿童移交至市社会福利院,由市社会福利院承担全市孤弃儿童、监护缺失儿童等儿童的长期养育任务,通过提升养育水平,加快推进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二是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创新转型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负责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监护的未成年人”规定,推进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为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通过资源整合,确保每个县级都有一所有专人负责、有专职人员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3年3月份,我市12个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已正式成立。三是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市民政局统筹整合系统资源,大力推动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已挂牌成立235家,为其提供心理辅导、精神慰藉等服务,促进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发展。四是设立未保社工委员会。按照《南阳市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建设标准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在全市村(居)委员会下设未成年人保护和社工委员会。全面布局市(区域性集中养育儿童福利机构)+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乡镇街道(未保站)+村居(未保社工委员会)四级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网络。
三、加大部门协作,开展孤困儿童关爱服务。
一是加大走访摸排力度,掌握孤困儿童底数。联合市委网信办、市中级法院等15个单位开展南阳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精准帮扶、监护提质、精神素养提升、安全防护行动和固本强基“五大”行动,目前共更新录入农村留守儿童信息4.2万余条、困境儿童信息8千余条,为开展精准化帮扶、精细化服务提供了数据支撑;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等10部门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检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计划9月底完成数据采集,11月底完成数据录入和比对核实工作。二是部门联动,开展孤困儿童关心关爱活动。联合教育局等5部门开展心理关爱服务活动,重点聚焦孤困儿童遇到的心理健康问题,建立关爱帮扶档案;联合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团市委、市妇联开展“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主题活动18场,惠及7000多名儿童,发放书包、茶杯等礼物3000余份。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凝聚关爱合力。联合团市委深入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进村(社区)活动,累计开展活动307场,开展个案心理咨询1060人次,培训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者92人次;配合市妇联开展“宛美”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提升行动,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争当爱心妈妈,结对帮助生活、学习、身心健康存在特殊困难的留守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孩子们健康成长,成为社会有用人才。
尽管我市困境儿童帮扶救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孤困儿童关爱保护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相信有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委员的关心建议,相关部门的共同协作,全社会的工作参与下,孤困儿童常态化帮扶体制机制将更加完善。
再次感谢您对儿童福利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