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7247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8-15 来源:

曲岩、宋景婵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未成年人文身服务管理的提案》已经收到。您们在百忙之中,能够抽出宝贵时间了解关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我们表示诚挚的感谢!接到提案后,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立即召集了相关业务科室,对您的建议进行了研讨和学习,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未成年人文身现象逐渐蔓延,呈现出低龄化特征,日益成为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风险点。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

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

南阳市民政局前期作为领导小组牵头部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完善政策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未保组〔2022〕4号)文件精神,南阳市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南阳市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宛未保组〔2022〕3号)。文件明确了宣传、网信、司法、卫生健康体育、市场监管、教育、民政、群团组织等部门职责,并联合开展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要求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发现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的,及时交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置,对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市未保办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二、开展宣传活动

根据《南阳市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民政、教育、卫生健康体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广泛参与,相继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宣传活动,同时主动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及时受理、处置。市民政局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儿童福利政策进村居活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等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儿童主任等一线工作者的作用,以深入基层社区、企业、学校和留守、困境未成年人服务对象家庭为契机,发现排查已文身的留守、困境未成年人,积极链接资源为他们提供相关治疗和帮扶,积极帮助他们身心健康成长,不断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根据2024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章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要求,目前,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牵头单位已移交至南阳市妇女联合会。

后续,市民政局将持续重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一是积极发挥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的力量,按照全市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的要求,配合开展好各项工作。二是认真履行《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中明确的民政部门职责,加强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和监管工作,不得审批同意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指导从事文身服务的社会组织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三是引导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开展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使未成年人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理性拒绝文身。

再次感谢您们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2024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