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5年01月14日 | |
标 题 | 南阳市民政局 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南阳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未补、应退未退等问题的整治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宛民文〔2020〕14号 | 发布时间 | 2020年04月10日 |
南阳市民政局 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南阳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未补、应退未退等问题的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残联:
现将《南阳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未补、应退未退等问题的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执行。
南阳市民政局 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4月10日
南阳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未补、应退未退等问题的整治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南阳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宛发〔2020〕6号),按照《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宛民文〔2020〕9号)文件精神,市民政局、市残联决定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中存在的“应补未补、应退未退”等问题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开展数据比对,做好人员筛查
按照市民政局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回头看”活动时间安排,分阶段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数据进行认真比对,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一)第一阶段整治护理补贴(5月10日前)
各县市区民政局会同同级残联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由残联组联部会同教就部向民政局提供最新全部残疾人员名单(含持证、过期、注销),由民政局转乡镇(街道办)进行数据比对,比对出未及时发放护理补贴的名单和未及时停发护理补贴的名单,建立整改台账,落实动态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上报市民政局福利科和市残联教就部(名单和整改报告均需加盖公章)
(二)第二阶段整治生活补贴(6月20日前)
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会同同级低保中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由低保中心向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提供最新全部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名单,由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转乡镇(街道办)进行数据比对,比对出未及时发放生活补贴的名单和未及时停发生活补贴的名单,建立整改台账,落实动态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上报市民政局福利科和市残联教就部(名单和整改报告均需加盖公章)
二、按月分工审核,明确筛查任务。
1.各乡镇(街道办)初审时需同本乡镇(街道办)当月死亡和户口迁出的人员名单进行比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人员筛查,筛查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2.各县市区残联复核时,需同当月残疾人新增、死亡、残疾等级变动、残疾证注销人员名单进行比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人员筛查,筛查出符合条件未申请的人员及时通知乡镇(街道办)协助其进行申请,筛查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材料退回乡镇(街道办)并告知原因。
3.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终审时,需同当月新增、死亡、退出的低保对象以及低保转特困供养的对象名单进行比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人员筛查,筛查出符合条件未申请的人员通知乡镇(街道办)协助其进行申请,筛查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材料退回乡镇(街道办)并告知原因。
三、明确责任划分,严格责任追究。
1.各乡镇(街道办)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工作的精准性,使残疾人家庭知晓补贴标准和申领程序;各县市区残联要指导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残疾证等级评定标准,规范办理残疾证。对残疾证到期需要换证的残疾人,各县市区残联组联部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各乡镇(街道办)协助残疾人进行换证。因等级评定不严格,未按期换证,证件管理不规范造成错发、漏发的,提交有关部门追究评残机构、残联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2.在数据比对阶段,对数据比对工作推脱敷衍,因工作失误造成人员错发、漏发的乡镇(街道办),提交有关部门追究其民政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责任;不按时间节点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最新全部残疾人名单造成比对工作和发放工作延期的,提供的名单中有错、漏人员造成错发、漏发的,提交有关部门追究残联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责任;不按时间节点及时向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提供最新全部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名单造成比对工作和发放工作延期的,提供的名单中有错、漏对象造成错发、漏发的,提交有关部门追究低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责任。
3.乡镇(街道办)初审后转交残联复核的材料当中出现死亡或户口迁出人员的,提交有关部门追究乡镇(街道办)初审人员责任。残联转交民政审核的材料当中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遗漏新发证残疾人的,提交有关部门追究残联复核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最终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当中出现特困供养对象、已死亡或退出的低保对象,提交有关部门追究民政部门低保中心审核人员责任。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不认真履行审批责任,造成误发、错发、少发等不按规定发放的,提交有关部门追究其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
4.用于进行数据比对的人员名单,各县市区民政局、残联,各乡镇(街道办)要做好保密措施,仅限内部工作使用,禁止外传。以保护好残疾人、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的个人隐私,发生名单泄露现象将提交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严厉追责。
市民政局联系人:乔湛允
联 系 电 话:63133909
市 残 联 联 系 人:毕德静
联 系 电 话:6320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