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民政局主要职责

时间:2025-01-14 来源: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 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 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 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性措施、标准,统筹社会 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低 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

(四)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性措施。

(五)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管理、 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以  上行政区域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  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跨省辖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及更名  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跨县(市、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  名、更名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地名标志的管理工作,负责  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 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 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  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 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性措施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  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 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责任编辑: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