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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5年01月14日
标  题 南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明天计划”救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民文〔2017〕74号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10日

南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明天计划”救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7-10 来源:

各县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南阳市社会福利院: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明天计划”救治工作的通知》(民明办〔2016〕3号)和《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明天计划”救治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16]4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市城乡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养育的0至18周岁的残疾孤儿以及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规定的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社会散居孤儿(必须是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内在册孤儿)。

二、资助原则

(一)定点医院选择。严格执行“明天计划”定点医院救治制度。“明天计划”资助限于定点医院相关医疗费用。各定点医院应合理控制医疗成本,除紧急抢救等特殊原因,在非定点医院进行的治疗,不予资助。可在省内定点医院治疗的,须在省内治疗。

(二)跨省定点医院。民政部“明天计划”办公室确定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兰州市中医脑病康复医院为“明天计划”跨省定点医院。福利机构儿童在省内无法救治时,经省“明天计划”办公室同意后,可到跨省定点医院救治,治疗费用先由福利机构支付,年底上报结算。

(三)省内定点医院。“明天计划”办公室选定郑州市人民医院为省定点医院。

(四)市内定点医院。我市确定具有三级甲等医院资质的南阳市中心医院、南石医院为市级“明天计划”定点医院。

五)资助病种范围。利机构儿童的救治范围为手术救治、医疗救治、康复医疗、体检。社会散居残疾孤儿的救治范围为手术救治,重点资助严重影响患儿基本生活、且具有手术适应症预后良好的治疗,对目前缺乏有效手段或预后较差的治疗要先进行专家评估。

(六)明确医疗责任。各级民政部门不承担任何治疗效果、治疗风险等方面的责任。定点医院在患儿手术前,应与社会福利机构或社会散居孤儿监护人充分沟通并确认治疗方案,任何医患纠纷由定点医院和社会福利机构或患儿监护人双方自行解决。

三、申请、审核程序

(一)社会福利机构儿童申请、审核程序。福利机构儿童的救治,由所在福利机构通过《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儿童医疗救助信息子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提出救助申请,在当地定点医院治疗。需在省级定点医院治疗的,由省“明天计划”办公室审批;需在部级定点医院治疗的,由省“明天计划”办公室报部“明天计划”办公室审批。

患儿治疗完成,应先办结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慈善捐助等事项后,由所在福利机构通过《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儿童医疗救助信息子系统”填写结账申请,经省“明天计划”办公室审核后,报民政部“明天计划”办公室。年底结账时,相关纸质材料由省“明天计划”办公室一并邮寄到民政部“明天计划”办公室。

(二)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审核程序。

社会散居残疾孤儿的救治,由其监护人填写《“明天计划”医疗资助申请书》和《“明天计划”医疗资助申请表》,所属县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负责审核并对孤儿身份进行确认后,由所属县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儿童医疗救助信息子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提出救助申请。审批参照福利机构儿童的相关程序进行。

患儿治疗完成,由其监护人按照所在治疗医院现行的结算政策,办结医保报销,申请并办理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慈善捐助等事项后,监护人凭医疗票据到所属县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办理“明天计划”结账手续。所属县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通过《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儿童医疗救助信息子系统”填写结账申请,经市民政局审核后,报省“明天计划”办公室,省“明天计划”办公室审核后,报民政部“明天计划”办公室。年底结账时,相关纸质材料由省“明天计划”办公室一并邮寄民政部“明天计划”办公室。

经省民政厅“明天计划”办公室审核并将申请资助的资金拨付市财政后,市民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将部、省两级应资助的资金下达各县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由各民政局(社会事业局)负责支付给孤儿的监护人(申请时预留监护人银行卡号)或治疗定点医院。

四、资助费用

资助费用分为以下四类,不再配套现行“明天计划”规定的围手术期费用。资助费用结算由病种包干调整为据实结算

(一)儿童体检费。体检应在“明天计划”定点医院完成,每人每年资助一次,按医疗收据据实结算。这项费用仅限福利机构儿童。

(二)住院治疗费。单例住院治疗费用减除各类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慈善捐助等费用后,自付费用在3千元至10万元之间的,按医疗收据据实结算;自付费用超过10万元的,按个案逐级上报至部“明天计划”办公室批准。自付费用不足3千元的,不予资助。

(三)营养服务费。对社会福利机构住院治疗,并给予资助的儿童,配套资助营养服务费,资助标准为每人5千元,每名患儿每年只资助一次。由省“明天计划”办公室负责审定、统筹使用。社会散居孤儿按照每人2千元标准资助营养服务费,每名患儿每年只资助一次(由县区民政部门落实具体使用办法)。康复营养服务费只能用于患儿营养费、接送患儿差旅费、住院期间陪护费、组织定点医院筛查费用以及其他与患儿治疗相关的费用支出。对体检、康复医疗的儿童,不配套营养服务费。

(四)康复医疗费。在省内康复定点医院进行康复医疗的费用,减除各类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慈善捐助等费用后,可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按医疗收据据实结算。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专人负责“明天计划”工作。“明天计划”办公室负责“明天计划”工作的管理监督,市、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明天计划”工作具体实施。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明天计划”顺利实施。

(二)加强社会散居孤儿医疗救助服务。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及早掌握社会散居孤儿的健康状况,向监护人宣讲“明天计划”资助政策和医疗风险,妥善安排好患儿住院治疗的陪护、交通等事宜。对于社会散居孤儿监护人年龄偏大(60岁及以上)、生活自理能力较弱(重病、重残等)的,应通过当地村(居)协调监护人委托一名亲属到定点医院陪护,或委托定点医院安排专职陪护人员。

(三)做好“明天计划”工作的宣传总结。大力宣传“明天计划”工作的主要政策、申报流程、作用意义等。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儿童福利工作的良好氛围。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市民政局福利科报告。

 

附件:《“明天计划”医疗资助申请审核书》

“明天计划”医疗资助申请审核表》

 

 

2017年710

 

附件:

“明天计划”医疗资助申请审核书

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明天计划”办公室:

    我是_________(患儿姓名)的监护人。该儿童患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病情诊断)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且治疗费用较高,现申请“明天计划”资助,使患儿能够得到治疗。

作为监护人,我们充分了解任何医疗都会存在的不确定性及各种风险,已做好认定治疗方案及承担治疗风险和后果的准备;同时我们也了解现代医疗水平不一定能够完全解决所有的病症。我们承诺按照要求到定点医院治疗。我们知道,“明天计划”只在医疗费用上给予我们资助,不承担治疗效果、医疗风险等方面的责任,任何医患之间的法律纠纷将由定点医院和患者家属双方自行解决。

同时,我们同意可以在报刊、杂志、书籍、电影和电视等各类媒体上无偿使用患儿的照片,让更多的人了解“明天计划”,我们将不对此提出异议。此外,我们同意将患儿病历等相关文件提供给“明天计划”,以供其详细了解患儿的病情,治疗及康复状况。

                        监护人:_________(签字)

                                         

附件

   编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    年度

 

“明天计划”医疗资助申请审核表

 

 

 

患儿姓名:

所属民政局(福利机构):

填报日期:              


儿童姓名


性别


 


儿童照片
粘贴处

出生年月日


病情诊断


儿童户口类型

□城镇户口 □农村户口 □其他(                

儿童身份证号


儿童是否

加入医保


所在省


所在市


所属区、县

(福利机构)


联系电话
(固定)


联系电话
(手机)


监护人信息(非福利机构儿童填报):

监护人1

姓名


与儿童关系


监护人1
身份证号码


监护人2

姓名


与儿童关系


监护人2
身份证号码


申请原因

非福利机构儿童填报

 

 

 

 

 

 

 

 

 

 

 

 

监护人签字:

 

         

申请资助金额

 

该儿童在                             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康复、□体检,各项医疗康复费用共计:                    元,其中:医保(或新农合)支付:                    元;大病救助资助                    元;社会慈善机构捐助:           元,现申请“明天计划”资助:            元。

福利机构意见

对以上情况(□是□否)进行核查,(□是□否)属实,(□是□否)同意其申请“明天计划”资助。经医疗康复,对该儿童拟安置意向为:□国内收养、□涉外收养、□家庭寄养、□集中供养、□其他。

 

审批人:

(盖章)

        

地方民政局意见:(非福利机构儿童填报,市级民政局意见根据省级“明天计划”办公室制定的工作程序确定是否填写)

县级民政局意见

 

对以上情况(□是□否)进行核查,(□是□否)属实,(□是□否)同意其申请“明天计划”资助。

 

 

审批人:

(盖章)

        

市级民政局意见

 

对以上情况(□是□否)进行核查,经查(□是□否)属实,(□是□否)同意其申请“明天计划”资助。

 

 

审批人:

(盖章)                           

       

省级“明天计划”办公室意见

 

对以上情况(□是□否)进行核查,经查(□是□否)属实,(□是□否)同意其申请“明天计划”资助。

 

 

审批人:

(盖章)

       

备注


 

 

身份证明材料黏贴处:

 

1.福利机构儿童提供患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证明复印件。

 

2.非福利机构儿童提供患儿及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患儿治疗记录(包括出院小结、体检报告结论、康复末期评估等)黏贴处

 

患儿体检、医疗、康复票据黏贴处

 


责任编辑: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