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民政局关于部分市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参加2023年度检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时间:2024-10-25 来源: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关于社会团体、民办非业单位年度检查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未按照相关条例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市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请未参加2023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于2024年12月30日前按照《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属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通知》(宛民〔2024〕6号)文件明确的年检方法进行补检,未按时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将联合业务主管单位依法进行处置。

附件:1.未参加2023年年度检查市属社会团体名单.docx

          2.未参加2023年年度检查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docx

 

2024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