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南阳市民政局“一业同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民〔2024〕11号
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2024年度南阳市民政局“一业同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2024年度南阳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8月14日
2024年度南阳市民政局“一业同查”部门
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19﹞57号)和《关于印发南阳市2024年度市级“一业同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宛双随机办﹝2024﹞2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现就我局2024年度开展部门联合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检查事项
我局参与的跨部门检查3项:
1.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2.对养老机构的综合监管;
3.对中心城区殡仪服务机构的检查。
二、参与部门
1.本次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由市人社局发起,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支队参与;
2.本次对养老机构的综合监管,由市民政局发起,市卫健体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支队参与;
3.本次对中心城区殡仪服务机构的检查,由市民政局发起,市市场监管局参与。
三、检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1.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为:城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检查内容为:对非营利性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人登记、变更、注销、年检的监督检查
检查时间为:2024年8月至10月
2.对养老机构的综合监管
检查对象为:全市养老服务机构
检查内容为:对全市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情况行政检查
检查时间为:2024年8月至10月
3.对中心城区殡仪服务机构的检查
检查对象为:中心城区殡仪服务站
检查内容为:登记事项和服务行为的检查
检查时间为:2024年8月至10月
四、检查流程
(一)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本次抽查涉及的检查对象,由牵头发起部门统一组织抽取,并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自动派发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自行通过工作账号登录省工作平台,获取检查对象。
(二)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各部门自行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行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匹配结束后,将人员匹配情况、检查人员联系方式报送至同级检查任务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建立检查小组,各检查小组组长由牵头部门的检查人员担任。
(三)现场检查。随机抽取企业和执法人员确定后尽快开展工作,检查应以实地检查为主,可结合调阅档案、系统检查等形式开展,各县(市、区)民政主管部门应给予配合。
(四)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应填写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检查结果记录。对公布的检查对象名单和检查结果记录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其他形式向实施检查的单位或市民政局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异议情况属实的,由主管部门更正相关信息后重新公布。
(五)公开抽查结果。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相关科室在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信息上传至河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
(六)检查结果存档。执法人员本部门留存1份;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电子版扫描件同时报送至主管业务科室、政策法规科及行政审批服务科。
五、相关工作要求
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强化业务培训。发起部门及配合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密切合作。要高度重视检查结果录入工作,检查结果未录入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
附件:1.南阳市民政局2024年度“一业同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清单.doc
2.南阳市民政局2024年度市级“一业同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doc
3.南阳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一表通查”情况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