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在线访谈

2024年7月群众咨询、诉求热点解答

时间:2024-07-15 来源:

截止7月15日,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民政局官方网站留言、南阳民政公众号留言、市局咨询电话0377-63137055、市局投诉举报电话0377-63160118等各种渠道群众咨询、诉求统计, 群众咨询、诉求热点主要集中在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领域。

 

1.我们现在在外地生活,但是户口在河南南阳,想申请低保,去哪里申请?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电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2.我看病花了很多钱,申请低保时怎么计算支出?

根据《河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豫民〔2021〕5号)规定,对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因病住院(含门诊慢性病)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其他相关救助政策后,由个人自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实际支付金额予以扣减。

3.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信息内容不一致,婚姻登记机关能否为其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后,婚姻登记机关方可为其办理婚姻登记。

4.持户口迁移证的当事人,能不能办理婚姻登记?

持户口迁移证的当事人,不能办理婚姻登记,户口迁移证不能代替户口簿。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责任编辑: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