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关于对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6-24 来源:

关于对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40号建议的答复

 

钮红丽、李俊阳代表:

您们《关于加强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4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南阳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底,南阳市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达200.8万,占常住总人口的21.14%,其中农村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的32.75%,与城市相比,农村养老先天不足。全面提升乡村养老保障公共服务水平,解决乡村振兴中的养老短板,事关亿万农村老年人及其家庭幸福生活。

(一)强化要素保障

一是加强政策保障,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农村养老问题,成立调研组对农村养老工作进行深度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找准影响农村养老工作健康发展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民政局积极研究思路对策,制定了《南阳市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年)》《南阳市关于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南阳市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建设管理规范》等一系列文件,确定了“政府主责、部门联合、社会参与、属地管理、高位督导、严格奖惩”的工作机制,明确了“政策引领、多元投入、配套跟进、分类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夯实了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四梁八柱”。二是做好农村养老服务场所和机构的建设规划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24家区域养老服务中心、215家乡镇级敬老院、738家村级幸福大院,县、乡(镇)、村(社区)、居家四级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已初步形成。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功能一体化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转型标准,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整合财政、社会、民间等资金2690万元用于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和运营。

(二)加大服务力度

市民政局下发了《南阳市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建设管理规范》(宛民文〔2018〕28号),对敬老院机构设置、建筑要求、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管理服务六个方面72项条目进行细化规范,同时,借力贫困户集中托养工作推动敬老院建设管理再上新台阶。2023年,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共同印发了《关于推动村级幸福大院提质增效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提升全市村级幸福大院管理运营水平,确保村级幸福大院工作持续、常态、高质量、可持续运行。地方各级政府普遍采取了“财政投入一部分、部门整合一部分、社会各界捐赠一部分”等模式解决农村幸福大院运营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投资模式,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渠道,更好地提高全市幸福大院服务质量和水平。整合民政、乡村振兴、卫健、残联、医保、人社、住建、政法8个部门27项政策,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保障村级幸福大院持续、常态、高质量运行。

(三)扩大服务范围

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工作,推动乡镇敬老院收住社会老人,同时探索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投入转型资金1200万元,通过新建、改(扩)建、购置设施设备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乡镇敬老院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将兜底服务拓展到全体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村级幸福大院以重点村和中心村为依托、覆盖周边村,为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等有需求的家庭提供集中托养服务,同时出台《南阳市农村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集中托养保障机制,下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养老服务救助方向)预算的通知》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对于符合条件且自愿入住的老年人实行补贴。

二、下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南阳市民政局将持续关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服务条例》,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资金,为更多的农村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提供服务。积极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动员各部门落实相关职责,形成养老工作合力,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