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民政局 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监管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残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民文〔2022〕214号)要求,进一步巩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问题整改成果,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监管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查漏补缺,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水平,切实做到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现通知如下:
一、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以村(社区)为单位将持证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建立持证残疾人基本信息台账,加强持证残疾人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户籍迁出等基本情况动态调整监测能力,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每周将最新数据归口上报至乡镇(街道),从根源上解决数据更新、共享不及时的问题。
二、健全动态管理机制。
1. 乡镇(街道)要采用数据比对、入户走访等方式每周重点对死亡、户籍迁出、低保取消、低保转特困供养、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全额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等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排查,同时将新增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全部纳入补贴发放范围,要做到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2. 县级残联部门要承担复核责任,加强残疾人证换发与补贴发放的工作衔接,审核发现残疾证过期、注销、冻结、降级等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并将盖章名单每月15号前反馈给同级民政部门。
3. 县级民政部门要承担监督管理责任,每月应按时对申请对象进行审定,重点进行政策衔接方面的审核,联合残联等部门建立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可用正式发函的形式提请相关部门提供比对数据,复核补贴发放信息,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优化补贴信息系统。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工作,确保线上、线下补贴发放数据一致,并会同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将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证等数据更新情况录入相应的信息系统。当发现实际情况与系统数据不一致时,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贴资格认定,同时要加强与民政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衔接,确保补贴发放人数、资金、补贴标准等数据真实、准确、唯一。
四、完善资金监管机制。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增强资金监管意识,每月5日前将本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资金正式申请报告递交同级财政部门并提请财政部门10日前将当月资金足额发放到位,同时加强同人社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社保卡持有率达到100%。要定期对补贴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是否存在漏发、错发等现象进行内部审计,同时加强与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协调沟通,主动接受审计和监督。发现有违规享受补贴的,立即停止发放,并加大对违规资金的追回力度,视情将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移交至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五、建立工作台账机制。
各县(市、区)要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开展补贴发放问题排查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每月30号前上报《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问题举一反三自查台账》,民政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排查情况定期抽查并下发通报。
南阳市民政局 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