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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民政局关于规范南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通告、公告公示、专题专栏等信息发布审批流程的通知

时间:2022-07-06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宛民文〔2018〕51号

市民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市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和局属各单位需要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的通告、公告公示、专题专栏等信息,须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中下载并填写《南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通告、公告公示、专题专栏等信息发布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依据程序进行审核报批。

二、市民政局门户网站通告、公告公示、专题专栏等信息发布审批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申请发布信息的科(室、局)、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信息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办”)负责备案并予以发布。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修改、撤销的,申请发布的科(室、局)、单位需向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办报送情况说明,由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经分管局长审批后转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办进行修改、撤销。

三、申请发布信息的科(室、局)、单位在向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办送达《审批表》和纸质版发布内容时,应把电子版同时发送到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办邮箱。(邮箱:hnnymzj@163.com,联系电话:63187019)

四、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等要发布此类信息,可参照以上办法办理。

附件:南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通告、公告公示、专题专栏等信息发布审批表.doc


南阳市民政局

2018年7月2日

责任编辑:民政局g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