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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2018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7-06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宛民明电〔2018〕16号

各县(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2018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通知》(豫民明电〔2018〕53号)要求,市民政局决定于今年6月在全市民政系统组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以下简称“安全管理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ー、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政府、省民政厅的工作部署,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着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突出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全市民政系统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意识,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能力,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开展系列宣教活动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有关安全新闻发布和专家讲解活动、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市政府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城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要加强安全宣传咨询,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民政服务对象关心的安全管理问题。各县(区)民政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当地民政部门根据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特点,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集中讲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普及安全管理知识和要求。要积极通过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栏、在线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各类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介绍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典型经验,曝光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培训。加强与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的协调,加大主流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的宣传报道力度。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开设相关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措施、本地民政部门“安全管理月”活动开展情况。

四、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民政服务机构是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各县(区)要结合此次“安全管理月”活动,根据《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宛民明电〔2018〕14号)及汛期安全生产有关部署安排,积极协调安监、消防、食药监等有关部门,督促所属民政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持续抓好2017年民政服务机构“大走访大调研”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发现的问题隐患彻底整改到位,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地方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实现问题整改率100%的工作目标;对新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实施台账化管理,落实整治责任、整治方案、资金和整治期间的防范措施,将整治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具体人员,实现隐患及早发现、及时管控、尽快消除。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各县(区)民政部门要按照本级安委会部署,根据民政服务机构和民政服务对象实际,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指导推动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完善优化应急预案,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要积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各类民政服务机构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强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管理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安全管理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民政局副局长吴保生任组长,办公室、优抚科、军休科、退伍办、减灾救灾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事务科、低保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统一领导协调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管理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业务科(室)结合职责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各县(区)民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所属单位“安全管理月”活动。

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要研究制定本地活动方案,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和责任,狠抓落实。要加强信息报送,聚焦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领域,围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服务政策标准、安全管理经验与教训、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及时向市局报送相关材料,市局将择优向有关媒体推荐。活动期间,每个县(区)民政部门至少报送2篇相关信息稿件。各县(区)民政部门于7月1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报送市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人:杨莉

联系电话:0377-63137055


南阳市民政局  

2018年5月30日

责任编辑:民政局g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