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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低保没有名额限制,应保尽保!

时间:2022-04-15 来源:南阳民政局


今日关注:

4月14日,南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保宇带队值班《行风热线》,听众关注的主要问题是:申请低保及特困供养对象的标准、康复辅具租赁等。

      一、提高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财政补助水平、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630元,平均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每月不低于31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420元,平均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每月不低于21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819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546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三档,分别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当地重残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执行。(其中:宛城区、卧龙区、高新区、示范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600元、300元、60元;其他县市,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534元、267元、60元)。
      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9.67万人,累计支出城乡低保资金3.43亿元。其中:农村低保对象46.94万人,累计支出农村低保资金3.17亿元;城市低保对象2.73万人,累计支出城市低保资金0.26亿元。全市共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8.24万人,累计支出城乡特困供养资金1.42亿元,其中:农村特困供养人员8.17万人,累计支出特困资金1.4亿元,城市特困供养人员680人,累计支出特困资金172.95万元。全市临时救助累计救助1.41万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038.96万元。
      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将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950元提高到1050元,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350元提高到1450元。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标准同步予以调整。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有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602人,发放基本生活费1647.2万元。
目前,2022年第一季度各项资金已通过金融机构,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二、“单人户”低保政策
      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如:2022年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月人均不低于630元,那么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就是指:月人均在630元到945元之间,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这部分家庭。农村低保标准为月人均不低于420元,那么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就是指:月人均在420元到630元之间,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这部分家庭。重病人员是指患有当地医保、卫健等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重残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以及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审批时效,自2021年10月起,我市逐步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工作。
      (一)县级民政部门职责。
      县级民政部门是监管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制定低保等社会救助确认权限下放的操作规程、申请审核确认程序、收入核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做好本辖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对困难群众救助对象家庭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抽查,定期检查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负责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预算编制和资金按月社会化发放(除小额临时救助金),做好资金监管;负责大额临时救助确认工作;做好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宣传和信访等工作。
      (二)乡镇(街道)职责。
      乡镇(街道)是审核确认社会救助对象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本辖区低保、特困、小额临时救助的审核确认工作,大额临时救助的审核工作,包括申请受理、信息录入、入户调查、发起核对,公示公开、政策宣传、档案管理等;对社会救助对象加强规范管理;负责社会救助信访处理、举报查实、问题纠正等。按月将实施社会救助的对象名单提交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三)村(居)民委员会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在乡镇(街道)的指导下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做好相关社会救助工作。包括定期不定期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及时向乡镇(街道)报送救助对象家庭人口、经济状况等重大变化情况。受救助申请对象委托,代为提出救助申请;协助乡镇(街道)做好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入户走访、民主评议、政策宣传、公开公示、情况报告等。无权作出不予受理或不符合低保等社会救助条件的决定。

今日反馈:

宛城区听众“137*****447”咨询:康复设备租赁什么时候实行?
      市民政局回复:目前在卧龙宛城两区筛选康复辅具社区租赁试点,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相关政策正在制定中。
      有微友咨询:我是69岁分散五保户,去年修高速公路占用耕地赔偿9.87万元,支书说有10来万元,说我不贫困,就把我五保给取消了,请问有多少钱不符合五保?如果一点钱也没有,生了病怎么办?
      市民政局回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其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无生活来源。
低保认定标准第二条:家庭人均拥有现金、存款、商业保险、有价证券等金融性资产低于当地同期2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所以听众有10来万存款,肯定不能享受低保,那么也就不能享受特困。

责任编辑:民政局n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