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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兜底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时间:2021-12-31 来源:南阳民政局

1.临时救助的对象是哪些群体,救助标准是什么?

临时救助不针对特定人群、身份,只确定是否发生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急难型救助对象是指: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爆炸、雷击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人员。支出型救助对象是指:因客观原因造成家庭收入突然大幅下降,或因自负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临时救助原则上在户籍地或持有居住证的当地申请,对遇到突发性、紧急性困难的人户(户籍)分离人员的救助,可以在事发地申请。原则上,同一事由一年内只能申请一次临时救助,同一家庭或个人全年享受临时救助不应超过两次。

为提高临时救助水平和时效性,县级民政部门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每年按上年度辖区常住人口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设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年初预拨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用于急难型和乡镇审批的临时救助支出。临时救助备用金原则上只增不减,年度资金有结余的,结转到下一年度备用金中,同时在下一年度预拨款额中扣减。全市临时救助备用金总量约为2668.54万元。

临时救助金额不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00元)3倍的,县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手续,并发放临时救助金;临时救助金额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由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2021年前三季度,全市累计临时救助20739人次,发放资金1751.65万元。

2.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请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范围是什么?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哪些保障政策?

根据省民政厅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在此基础上,2021年1月,省民政厅、公安厅、财政厅转发《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拓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范围,将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两种情况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范围。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的保障政策主要有两项:一是基本生活保障。根据中央、省有关规定,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950元,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可延续享受每人每月950元基本生活费。二是助学保障。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民文〔2021〕275号)规定,对18周岁前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就读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以享受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18周岁前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大专以上院校就读的,根据市级自筹资金情况发放助学金。

今年以来,已拨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1721.92万元,下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费1062.34万元,惠及2706名孤儿和231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下拨孤儿助学资金159.5万元,自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资金13.2万元,为233名孤儿、14名在大专以上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  

3.社会工作服务站主要服务哪些领域?

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对象主要是纳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保障范围的人员,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主要从五个方面提供服务:一是社会救助领域。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对象排查、受理评估、满意度调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事务,并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康复训练、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二是养老服务领域。对特困供养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人、建档立卡贫困老人等老年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为老助老服务。三是儿童福利领域。配合进行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走访核查、家庭探访督导检查,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开展政策宣传、法制宣传、监护评估、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重点解决服务对象在监护管理、心理慰藉、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做好留守妇女关爱工作。四是社区治理领域。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政策咨询、福利、精神卫生等服务。推进“三社联动”,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志愿服务队伍,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在社区照顾、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等方面发挥作用,对有需求的辖区群众提供情绪引导、心理辅导、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服务,扶助和支持困难人员生活。五是社会事务领域。宣传婚姻政策法规、婚俗改革、新时代婚姻家庭文化建设,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咨询和辅导等服务。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引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提供丧葬需求咨询服务。对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返乡和易走失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4.社工站项目资金来源有哪些?如何管理?

各级民政部门建立“以县级保障为主、省市分级补助”的社工站项目资金保障机制,统筹整合本级民政各个领域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积极推动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民政部门社工站项目经费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资金中统筹安排,其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按照不高于2%安排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在财政资金主体保障的前提下,建立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在慈善组织(基金会)设立社会工作服务专项基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工站项目。

在管理方面,各级民政部门制定社工站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督促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使用管理资金,同时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对于经费来源单一的社工站项目,严格按照经费使用方向确定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避免超范围服务引发资金使用风险。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严格依照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承接主体在民政购买服务以外链接的其他购买主体的服务,与民政购买服务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不得混用、挤占、挪用。

责任编辑:民政局n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