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全市民政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同时,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在我省举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意义重大,为有效防范化解全市民政系统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和“小火亡人”事故,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宛政安办〔2019〕9号)要求,市民政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督促各级民政部门和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开展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消防隐患排查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市民政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武胜乾副局长为组长,局办公室、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事务科、低保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三、工作范围及重点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检查范围为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分析全国及我省民政系统近年火灾发生场所和起火致灾原因,结合当前我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我市民政服务机构普遍存在以下9类突出问题: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一些民政服务机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以及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宿区域与非住宿区城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一些民政服务机构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或加装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六)违规动火用电。违规使用电气焊进行明火作业。在火灾或爆炸危险性场所违规使用明火做饭、取暖。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部分民政服务机构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值班人员不在位,不清楚岗位火灾风险和处置流程。微型消防站人员不能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巡查检查不到位。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部分民政服务机构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和服务对象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机构自查自改。各级民政部门要对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传达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要求,督促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按照9类突出问题和附件中的常见隐患进行逐一对照,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建立台账、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机构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5月底前,各民政服务机构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分别书面报告当地民政部门和消防部门。
(二)行业集中排查。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厅文〔2017〕17号)分工,结合民政服务机构自查自改情况,逐类机构、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和隐患清单,采取约谈、督办等形式,跟踪督促机构及时整改隐患问题。8月10日前,各县区民政部门将排查情况及机构底册台账书面报送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深化专项治理。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冬春火灾防控、消防安全大检查等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巩固前期治理成效。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用电规范化、标准化。
(四)综合施策推进。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机构及其负责人,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将其纳入行业诚信体系,并向当地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金融、证券、保险等部门公布通报,推动在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五、工作阶段和步骤
即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10日前)。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明确职责、细化任务,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1日至10月10日)。各地按照既定工作措施,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落实民政系统条线排查检查,着力整治各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市民政局将组织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民政系统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全市民政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确保全市民政系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责任,加强监管。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加强与应急管理、消防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三)跟踪问效,狠抓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将“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纳入民政业务督导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解决实际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将约谈主要负责人。专项行动期间,凡是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的,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地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情况,请于5月10日前报送市民政局办公室;5月至9月,每月22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0377-6313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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