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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民政法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5-07 来源:南阳民政局

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市局相关科室、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进广大群众对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了解,营造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氛围,市民政局决定继续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法治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19年民政法治宣传周的时间为4月22日至4月26日。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宪法的重要地位、作用和贯彻实施的重大意义,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尊崇宪法地位,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使命。

(二)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培养民政干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法律信仰、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慈善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志愿服务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政福保”宣传力度,强化为民意识,引导民政对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努力发挥民政在民生保障方面的兜底作用。

(四)深入学习宣传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收养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婚姻登记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化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努力发挥民政在社会治理、社会服务方面的基础和支撑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给予必要的物质投入,确保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和地方特色。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有机结合,把法治融入民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广泛宣传民政法规政策,努力提高民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普及率,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在组织好自身宣传的同时,要积极组织乡镇(街道)民政所(办)、村(居)民委员会宣传有关民政法律法规,形成宣传合力。充分借助社会福利中心、婚姻登记处、救助站、便民服务大厅等阵地,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各业务网络平台的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宣传服务。要加强新闻宣传报道,争取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支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推动媒体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宣传声势,提高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服务群众,注重实效。注重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服务群众,贴近民政法治实践,贴近群众文化生活,不断拓展宣传教育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强化对重点区域、特殊人群的法治教育,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使普法活动成为密切联系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市局将适时对各单位法治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请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市局相关科室、单位,将宣传周情况总结及相关图片、视频资料于5月8 日前报至市局办公室。

责任编辑:民政局n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