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南阳市民政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7-03-16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市局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2017年南阳市民政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2月26日


2017年南阳市民政工作安排意见

2017年是深入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提标扩面、融合共治、强基固本”工作主线,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障,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目标管理为抓手,持续推动民政工作晋位争优,实现民政事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工作部署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落实到各项民政工作之中。加强对民政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法规,以及重大资金使用等的督促检查,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提高救助保障标准,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由240元、132元提高到250元、142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南阳市委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南阳市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专项行动方案》,尽快完善兜底纳入人员的信息录入、证件发放等工作。有序开展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实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阳光低保”。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加强医疗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增强救助效能。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积极推进“救急难”工作,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提高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河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豫政〔2016〕79号),全面开展特困人员排查认定,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供养范围。优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结构功能,加快法人登记工作。出台全市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测算评估办法,完善工作程序,精准识别社会救助对象。有效发挥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出台全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加快市级核对信息平台建设。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年度绩效评价。建立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发现和报告机制,加强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寻亲工作,做好寻亲服务,着力解决长期滞留人员中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继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工作。

三、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发挥民政牵头作用,落实部门职责,健全属地管理和统筹协调体制。全面落实《河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7号)、《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豫政办〔2016〕201号),完善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救灾联动机制,指导帮助受灾地区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因灾倒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和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等工作。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加大南阳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力度。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技能。

四、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组织实施我市“十三五”养老服务相关规划,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养老健康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落实养老床位建设和运营补贴政策,以及用地、融资、税费、水电气价格等方面优惠措施,引导、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支持增加护理型、养护型、临终关怀型床位和设施设备,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功能。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完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组织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和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年行动,落实养老院服务质量规范,加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管。深化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总结推广成熟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加大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提高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加强农村敬老院设施改造和功能拓展,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完善儿童福利制度。推动出台《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孤儿保障水平,全面落实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700元、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100元的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加强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工作,拓展“明天计划”手术范围,规范“明天计划”工作流程。加快推进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机构,加强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加快形成覆盖市、县、乡、村的四级儿童福利服务工作体系。启动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年底前建成20个以上示范性“儿童之家”。推进全市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和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依法规范国内收养,稳步推进涉外送养,落实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依法安置孤残儿童。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积极推进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以县区政府文件形式出台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实施意见,建立残疾人福利制度,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月人均补贴标准均不低于60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贴标准。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

加强福利彩票销售和公益金管理。坚持福利彩票“一把手工程”,完善绩效激励机制,加强福彩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福彩销售量目标分配办法,全年努力完成4.75亿元销售目标,提高福利彩票市场占有率。坚持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规范公益金使用管理,在安全中运行,在平稳中发展,不断提高福彩社会形象。

加强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市局将出台县级福利中心运营服务和管理指导意见,对全市10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进行分类管理,全面制定县级社会福利中心管理服务规范。指导新建成的社会福利中心高起点、高标准的投入使用。按照承担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及其他相关职能,进一步规范,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贯彻落实《慈善法》和《河南省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7号),推动出台《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稳妥推进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有序开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和公开募捐方案备案工作,协调督促慈善组织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发展慈善超市,完善以慈善超市和捐助站点为基础的经常性捐助服务网络体系。促进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有效衔接,出台支持慈善力量助力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实施对慈善活动、慈善组织和慈善个人的评选表彰制度。开展“河南慈善奖”的推荐工作,积极向省推荐慈善先进组织和个人,接受政府表彰和奖励。加强慈善文化建设。依法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

五、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

2017年,我市老龄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及省老龄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及高龄津贴制度,确保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到位;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监管和规范使用;加强老龄事业宣传,提升全社会敬老意识,激发全社会参与活动的热情,引导敬老助老活动常态化,“敬老月”活动及各项敬老表彰活动扎实有效;加快推进“12349”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持续做好摸底,完善工作台账,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关爱活动;持续推进“银龄安康工程”;加强老龄工作组织建设,完善老龄工作机制,实现老龄工作网格化管理,老龄委议事协调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制定出台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试点,提高覆盖率。推进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巩固扩大社区减负增效成果,厘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村(居)委会的权责边界,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管理与自治功能。推进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实现“三社联动”,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机制。制定出台深入推进我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完善农村社区建设政策措施,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覆盖面。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指导,突出创建主题,提升治理服务水平,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豫办〔2016〕61号),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实践,提高协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认真组织开展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确保按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全面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规范完善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探索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丰富村民自治实现形式。巩固拓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成果,发挥其功能作用。

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坚持积极引导发展与严格依法管理并重,建立社会组织登记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稳妥推进第二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特别是对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以及对脱钩后的社会组织的综合监管。积极推进“两随机、一公开”抽查审计工作,推动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有机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加大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查处力度。认真落实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控机制。建立社会组织管理专项权责清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信息披露机制。加强社会组织网上活动管理。加快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

七、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

提高优抚保障水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24号)和省贯彻落实意见。深入推进双拥优抚“三访三送三网”建设,完善组织机构,建立联络员队伍,形成长效机制,提高服务实效,加快建立适应优抚安置对象多元化需求的服务体系。持续推进优抚数据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发挥系统五级联网功能,加快实现管理科学化、服务精准化。按政策严格落实伤残疾评定、“两参”人员评定标准和程序,落实相关待遇。加强优抚事业单位能力建设。做好参加全省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医疗巡诊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强烈士褒扬,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今年,市民政局拟报市政府批准公布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这是1999年以来市政府再次批准公布,各县区要按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加强所属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保护,符合条件的及时申报。

做好退役士兵和军休干部安置工作。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全面推行“阳光安置”,提高安置质量,确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到位,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做好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加强军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军供站建设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军休干部接收安置政策,完成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任务。开展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提高军休服务管理水平。

推动双拥工作创新发展。各地各单位要支持部队改革强军,解决好“五难”和“三后”及驻军实际问题,落实好申报“双拥模范城”的“一票否决”政策。加强精神和物质并重的荣誉激励制度体系建设,落实双拥工作和慰问等经费,在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增设双拥标语牌,做好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申报推荐工作。动员社会组织和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推进社会化拥军工作,自觉参加市“双五”活动、省“双助双促”活动、全国“双拥在基层”活动。具备条件的县(区)、乡(镇办)、村(居)委会要开展军民融合发展创新示范区(点)建设,切实做好双拥宣传工作,培育双拥典型。

八、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能力

加强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发挥行政区划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重要作用。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完善行政区划体系,依法依规做好撤县设市、撤县设区和涉及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地名地址库建设工作。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加强地名文化保护,组织开展“千年古县”认定工作。按时完成边界线联检任务和新型界桩更换任务。指导县区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排查并妥善处置边界纠纷隐患。

规范婚姻和殡葬管理服务。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异地办理婚姻登记试点工作,推进婚姻登记信息部门间共享协作,加强婚姻登记员管理。规范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完善婚姻登记数据库。推动建立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记录制度。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力争实现惠民殡葬政策覆盖每个县(区),逐步提高惠民殡葬标准和覆盖群体。强化经营性公墓监督与管理,严格经营性公墓年检。

九、全面提高民政综合能力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加大违纪违法查处力度。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树立民政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推进法治化建设。推动加快民政立法进程,配合做好《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河南省慈善条例》立法调研工作。严格执行民政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民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执法案卷评查和通报制度、重大执法行为备案制度,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建立普法台账管理机制。建立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工作规程和备案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加强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政标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民政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活动,加快推进民政地方标准、民政机构标准的研制,规范民政管理服务工作。加大民政标准化宣传培训力度。探索建立民政标准贯彻实施情况监督考核机制,推动民政标准的贯彻实施,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动员、支持、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企事业单位、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积极构建政府、部门、社会、市场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新格局。

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统筹民政信息化建设,加快民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民政业务信息化全覆盖。创新应用信息网络技术,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增强民政事业发展的信息支撑。有序推进民政业务信息数据采集和交换共享,加强对基层数据采集质量和应用情况的考核。

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加强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机制,不断壮大社工人才队伍,积极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积极稳妥实施“三区计划”,扩大“三区”专业服务覆盖面。促进社会工作与民政业务的融合发展。落实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政策,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引进专业人才充实民政干部队伍,加强民政干部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民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深化许帅先进事迹学习宣传活动,加强民政新闻发布和正面宣传,建立专家政策解读制度,妥善应对舆情事件,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组织开展民政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对民政服务机构集中进行摸底调研,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提高基层民政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民政工作进社区,将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双拥优抚、慈善捐助、减灾防灾等工作下沉到社区,借助社区平台,促进民政工作落实。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加强双拥优抚“三访三送三网”建设、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文件要求,推动配备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建立社会工作站、推行村级民政专干(城乡社区民政协理员)、依托双拥优抚“三级服务网络”等方式,缓解基层民政力量不足等问题。加强和规范乡镇民政工作,采取制定乡镇民政工作规范、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工作交流等措施,不断提高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养。

加强直属单位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服务宗旨,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巡察、审计工作力度,实现巡察、审计全覆盖。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强化建设项目实施和过程监管。推动养老、殡葬等民政服务机构管办分离。

完善信访稳定工作机制。一是民政信访。加快推进信访信息系统建设,着力规范初信初访办理,抓好信访处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深入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认真贯彻《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推动协调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二是专项稳定。严格落实《复员退伍军人稳定工作十项机制》,确保重大时节、敏感时期复退军人总体稳定。

做好平安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民政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民政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推进民政系统平安建设。扎实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加大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和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安全。

加强宣传工作。将民政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实工作力量,落实工作经费。以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许帅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为契机,强化宣传整体策划,坚持问题导向,以群众关注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工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正面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最美民政人”、“最美民政服务窗口”、“最美民政故事”宣传活动,做好重大事件、重要政策、重要活动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宣传活动,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良好形象。强化舆情应对,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同时,继续做好政策研究、政务信息、政务督查、公文处理、统计、档案管理、信息公开、驻村帮扶、文明单位建设、公务接待、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责任编辑:民政局g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