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4-04-30 来源:南阳市政府门户网

各县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南阳市民政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南阳市民政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工作部署,按照九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着力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党员干部,严格执纪监督,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和民政行风建设

  (一)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切实强化全市民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等党的组织纪律,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严格执行有关调研、办文、办会、培训、出国(境)、出差、公务接待等方面的规定。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制止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等行为。全市民政系统要以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一改双优”为抓手,紧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四风”和十禁止问题,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深化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全市民政系统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依据《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暂行办法》(民发[2009]147号)规定,抓好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推进各类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积极参加“问政面对面”、行风热线节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活动,回应社会关切。创新民政系统行风监督检查方式,加大对民政政风行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明查暗访力度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切实解决各级民政机关、基层窗口单位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吃拿卡要、搭车收费、工作时间庸、懒、散、拖、推、靠等工作作风问题,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通报给当地政府纠风部门处理。

  二、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执法力度,规范民政权力运行

  (一)加强对民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加强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民政方面的各项改革措施在我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等专项检查。对工作措施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严格执纪监督,并加大惩戒问责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强对民政资金使用和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申请、审核和拨付流程,保证资金高效廉洁使用。按照省民政厅的要求,今年继续加强对彩票公益金、社会救助资金、优抚安置资金、救灾款物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重点督查社会救助资金结转沉淀问题,优抚结余资金、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专项资金等的使用问题,抚恤补助资金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问题,使用彩票公益金的有关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及项目资金使用建立绩效评估制度问题,救灾物资储备及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问题等。积极探索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方式,适时采取第三方参与(聘请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的方式,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财务账目进行专项检查。

  (三)强化对民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探索建立民政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救灾款物投入、救灾捐赠款物接受和使用情况。整合优抚安置信息资源,实行优抚数据动态管理和更新。积极试点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限期去行政化;完善社会组织开展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建立社会组织综合执法协作机制,提高监管效力。继续推进城乡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政务、村(居)务和党务公开联动。

  三、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一)抓好惩防体系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方案,有重点、分步骤地落实工作规划部署的任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联络员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继续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民政各项权力运行规范、公开、有序。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对局机关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理论学习、新任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等各类培训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强化民政队伍“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教育,大力开展民政领域先进典型宣传,大力弘扬民政“孺子牛”精神,利用民政领域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以局网站为主阵地,不断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内容和方式。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要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考核等配套制度。局党组对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局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坚守责任,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正风肃纪,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责任编辑:民政局g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