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4-04-30 来源:南阳市政府门户网

各县(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2014年南阳市民政工作要点》已经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南阳市民政工作要点

  根据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201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

  一是抓好三个文件的贯彻落实。2014年,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豫政〔2013〕51号)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文件精神,巩固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检查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到规范透明、应保尽保、阳光低保。

  二是继续健全低保工作机制。健全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和社会救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低保工作绩效考核、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机制和多部门救助信息共享平台,推动设立市、县两级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标准与物价联动相衔接的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加强基层工作能力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有关基层救助工作编制、经费等专项政策,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实现信息化、精确化和科学化。

  三是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继续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开展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年底达到50%以上。推进农村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年底前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要100%完成,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四是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完善大病救助试点工作,严格执行“定点医疗救助机构分级确定”的规定,加强对定点医疗救助机构和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注重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紧密衔接;完善做好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的制度衔接。 

  五是积极完善临时救助等制度。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加快建立各级财政临时救助资金预算制度,合理确定救助标准,进一步优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帮助受助群众及时渡过难关。注重加强各项社会救助与帮扶制度的对接,实现城乡低保与慈善救助、扶贫开发的紧密衔接;注重做好“零就业”家庭的生活救助与帮扶工作。

  二、减灾救灾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救灾应急救助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依据《南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相关规定,督促指导县、区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加强市、县、乡、村四级预案管理,大力推进各县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订修订出台进度,分别于2014年汛前、2014年12月底前、2015年汛前分别完成本级的救助应急预案制定和修订工作,确保我市各县区预案制订出台率达100%。并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救灾演练。推动相互衔接、反应迅速、指挥有力的救灾应急网络建设,促进灾害救助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完善灾害救助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市县两级减灾救灾工作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建设,着力提升救灾专用车辆、通讯器材等装备建设水平,增强各级灾害救助机构的综合协调与应急指挥能力。

  二是做好2014年救灾、灾情报送及防灾减灾宣传等工作。做好2013—2014年冬春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河南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转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巩固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救灾工作机制,提高各级救灾资金预算标准,建立救灾投入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完善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灾害评估等机制,及时做好受灾群众紧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做好2014年灾情趋势预测及2014年新害应对工作。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科学、高效的灾情管理系统,落实汛期应急值守制度,做好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动态的及时报送和对外发布。建立健全协调联动、信息共享、款物调拨等规范有序的救灾工作机制。结合“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系列科普宣教活动,提高公众灾害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是深入推进我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达标工作,提高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水平。落实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根据工作进度和计划安排,推广卧龙区、宛城区、新野县、方城县成功申报全国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经验,扎实推进我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达标工作,全面提升社区居民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年内力争达到各县区至少成功创建1个全国减灾示范社区的目标。

  四是进一步完善救灾捐赠和救灾物资储备工作体制,做好救灾捐赠和救灾物资储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救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我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建立救灾捐赠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标准化建设,保证救灾物资储备满足救灾工作需要。支持多灾易灾地区建立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库。

  五是加大救灾培训力度。根据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计划,继续推进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重点加强乡(镇)、村级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 指导各县区做好本级年度培训轮训工作,确保村级1名以上灾害信息员参训。适时举办灾情统计、《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救灾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培训班。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深化孤儿保障制度,以政府命义出台孤儿保障意见,提高儿童福利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巩固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救助安置及艾滋病患者救助相关政策。深入推进孤儿指导养育工作,不断改善孤儿养育质量。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促进孤儿永久性安置。继续做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工作,特别是脑瘫孤儿康复治疗工作。

  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强力推进县级福利中心建设,为福利服务对象搞好服务奠定基础,确保所有县“十二五”末建立综合性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加强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在人口大县或孤儿较多的县独立设置儿童福利机构或在县级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设立儿童部。做好市、县两级福利机构基础配套建设,为扩展服务提供支撑。加强福利机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开展培训练兵,提高机构养护、康复、特教及服务管理水平。

  建立和完善以慈善超市和捐助站点为基础的经常性捐助网络体系,扩大慈善超市或者社会化捐助站覆盖范围,不断加强慈善事业发展平台建设。指导各地完善慈善组织网络建设。指导市慈善总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创新慈善项目,打造慈善品牌,促进慈善事业深入发展。做好救助工作,继续开展“SOS紧急救助”项目和“侯建芳基金紧急救助”项目,争取省拨救助金20万元,市慈善总会配比资金20万元。开展“微笑列车”项目,2014年争取完成1500名唇腭裂患者手术和二次整复手术。实施“点亮生命计划”。开展五种儿童大病救助,争取省拨资金60万元;开展“困境儿童助养项目”,拟争取省拨资金15万元。继续开展“金秋助学”项目。加强组织网络建设,按省慈善总会要求,协助把两个慈善组织空白县的县级总会成立起来;逐步把乡级慈善分会成立起来;力争把3个县慈善网络延伸到村级。适时把部分市直局委办和4区慈善分会建立起来。做好慈善文化宣传工作,办好《南阳慈善》刊物;适当时候召开全市慈善工作会议。

  福彩发行工作。一是强化网点建设。稳步推进原有站点建设,加大对幸运彩站点的巩固培训,继续拓展村级站点;积极开辟即开票商业网点、社区网点。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进一步开发利用商业代销模式,降低运营成本,织密销售网络。二是夯实基础设施。加强投注站的基础设施建设,从硬件入手,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批示范站点,典型引路,带动全市福彩发行网点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三是合理使用资金。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建立和完善福彩公益金项目绩效评估制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争取最大社会效益。四是抓好安全运营。五是强化宣传。

  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为契机,争取出台南阳市人民政府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建立城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机制,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以政府主导,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科学规划,加快出台优惠政策,将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作培养新兴服务业的要求,支持多元化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加快推进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年内新增养老床位20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不低于27张,新增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300个以上。积极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制改革。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力争达到80%。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完善12349养老服务平台,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水平。

  大力开展敬老宣传活动。全面启动我市“长寿之乡”申报、评选工作。指导各县(区)完善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建设。依法做好老年维权工作。广泛开展老龄工作调研。按照全国及省老龄办工作要求,配合开展老年人口追踪调查,并做好2014年度全市老年人口分段统计工作。加强开展我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工作。召开老龄委全会。

  五、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深化拥军优属工作。深入推进“五个驻军、五个南阳”活动,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进一步加强各级双拥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双拥工作制度体系。继续扎实开展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双拥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双拥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事迹,营造双拥浓厚氛围。深入开展社会化双拥活动,推动双拥创建活动向社会各界延伸,积极引导新经济组织、社会团体、民办机构和中介组织参与,夯实双拥工作更广泛的群众基础。着力提升双拥共建水平,立足于军地互办实事、解难题,帮助部队解决训练演习、战备执勤、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全面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原规划和新发现的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任务,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加强烈士陵园的规范化管理。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完成新的残疾军人证和烈士证明书的换发工作。组织好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试部队退役人员健康体检和残疾评定、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等新政策的贯彻落实。提高优抚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和烈士褒扬管理系统。继续在全市开展“大走访、大帮扶”活动,坚持走访帮扶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优抚对象生活档案,进一步完善帮扶措施。按照省统一要求,在全市建立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优抚资金使用管理,对2013年优抚资金进行审计,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进行验收和资金使用检查。加强优抚事业单位能力建设,积极开展为优抚对象巡诊服务活动、优抚对象短期疗养试点工作、创建文明优抚事业单位活动。继续开展好“关爱功臣、情系老区”系列援建活动,完成为在乡老复员军人健康体检任务,做好援建光荣院卫生室、洗浴室的功能完善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加大力度妥善解决往年安置遗留问题。按照“民政部门、退役士兵和承训机构无缝对接”要求,加强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政策知晓率100%、参训率达70%,有意愿的100%能参加、参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继续跟踪参训退役士兵就业情况,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向。开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渠道,举办退役士兵就业推荐会,提高参训退役士兵就业率。着力抓好扶持退役士兵创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引导和组织实施工作,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原则,使符合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及时就业。及时做好残疾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继续推进军供工作现代化建设。

  完成好军休干部、退休士官及第五批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交接任务。落实好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依照民政部下发的《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机构工作规范(试行)》,加强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星级军休干部服务机构评定机制,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弘扬军休文化,发挥军休干部多方面的需要和才能,组织和引导军休干部组成军休志愿团、军休文明督导团、中小学生课外辅导组等,实现军休干部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教。举办全市性军休文化活动。

  六、基层民主和城乡社区建设

  按照发展基层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要求,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健全社区民主协商机制。优化社区治理结构,推动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群众性自治组织主导,社区服务机构为依托,社区内各类组织、居民及社工、志愿者多元参与、共同治理工作局面。开展“社区减负”试点,建立统一规范的社区工作标准体系和评估制度,设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与指导性目录,明确权责,“费随事转”。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文化体育类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社区事务中的管理指导与服务作用。完善驻社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村(居)民协调议事制度建设,广泛开展平等对话、沟通协调,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落实社区服务设施配建移交制度,争取年内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比上年提高10%。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出台社区工作者保障激励政策,不断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积极创新社区治理方式,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推进以社区服务设施、社区信息系统、社区网格为支撑的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建立政府购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探索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县城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认真组织开展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将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有机结合,选准配强让群众满意的村委会班子,确保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开展“后进村”整顿工作,明确“后进村”整顿任务、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等,扎实推进,确保成效。积极推进做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促进村民群众在社区治理、村务管理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七、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

  积极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升。依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不断推动社会组织素质提高和能力提升。加快实施政社分开,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促进社会组织更加深入地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积极试点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限期去行政化。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实行直接依法申请登记。积极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充分利用法律监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等多种监督措施,促进社会组织沿着正确的发展道路不断完善,发挥正作用,提供正能量。完善社会组织开展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建立社会组织综合执法协作机制,提高政府监管效力。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引导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民主机制,进一步规范服务管理行为。推进社会组织基础信息库建设,开发应用网上办公系统,加快实现网上信息发布、信息咨询、登记审批、年检等功能。

  八、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

  做好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加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积极稳妥地做好县改市,以及撤乡建镇、撤镇设办等行政区划调整审核报批工作,有效服务与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化和产业集聚区发展。贯彻落实《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加强地名管理工作。完善地名标志设置,推进各地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地名规划工作开展,推动县地名网站建设,提高地名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按时完成完成洛阳南阳线、平顶山南阳线和5条县级线的联检任务。加强平安边界建设,抓好平安边界创建考评和示范活动,健全应急处理、信息通报、矛盾排查等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第二批省界界桩更换与边界管理信息化,做好界线档案建设和县级行政区划图的编印工作。

  九、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加快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创星”步伐,推动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再上新台阶。加强登记员培训管理力度,努力提高婚姻登记员依法行政能力。加快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研究解决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工作中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自愿婚检的宣传教育。理顺关系,研究和加强对婚介机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继续做好移风易俗,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的工作。加大殡葬惠农力度,扩大殡葬惠民政策覆盖范围。引导规范群众殡葬行为,倡导骨灰处理多样化。进一步规范公墓管理,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力争实现2014年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监管,提高丧葬服务质量,进一步做好调查研究,为市政府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做好参谋。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创新工作方式,破解工作难题,充分发挥救助管理社会功能,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发挥市、县两级救助管理站的教育功能,加强救助管理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救助管理水平。

  十、社会工作

  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研究制定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并研究制定出台相应配套制度,推动社会工作实务发展。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党建工作

  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学习与工作相结合、学习与调研相结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政策措施,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扎实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工作,做到惠及民生之事先做、促进发展之事先做。严把党员质量关,加强党员发展和管理。进一步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深入推进党建创新工程,开展“一支部一特色”创建活动,不断激发党组织的创造力、感召力。推进民政文化建设,开展民政文化活动,大力培树和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不断促进民政事业繁荣发展。

  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要求,完善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推行民政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巩固“制度建设年”活动成果,继续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确保民政各项权力运行规范、公开、有序,防范权利滥用。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和市委十项规定等文件精神,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以“一改双优”活动为抓手,切实解决民政部门存在的“四风”问题。同时抓好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和深化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加强督促检查,重点开展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等4项专项检查,继续开展对彩票公益金、社会救助资金、优抚安置资金、救灾款物等4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民政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工作,畅通渠道,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并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同时,不断加强民政队伍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切实加强民政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     

  十二、综合服务及民政基层基础工作

  持续推进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挂牌表彰一批民政工作基层窗口单位,评创结合,示范带动,促进整体工作上水平。

  积极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强化民政法制宣传,完善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民政执法程序与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民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做好宣传信息与调查研究工作,为民政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改进民政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规范开展民政工作督查活动,促进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做好研判分析,坚持源头治理,加强应急处置,落实工作措施,健全完善联合接访制度,提高接访质量、办理效率,严格责任追究,妥善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民政系统平安稳定局面。

  加强民政规划财务工作。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的落实追加工作。把争取地方财政主渠道投入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呼吁财政部门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民政工作资金的投入。进一步做好民政统计工作。加强与业务科室的联系沟通,认真做好统计月报、季报、年报工作,确保数出一门,不断提高统计信息质量;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强化财务监督,规范财务秩序,切实履行职责,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加强完善制度建设。严格预算约束,强化预算资金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执行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各类精神文明活动,扎实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促进文明创建活动和民政事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局属单位建设:  

  军供站 在确保常规化军用饮食保障的同时,深入研究、探索大规模持续军供保障的方法,完善设施设备、做好物资准备工作,随时应对大规模持续保障和应急保障任务。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力度,深入开展文明班子,文明岗位,文明家庭等活动,力争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功。

  军供分站 按照职能转换要求,筹措落实扩建资金,按照二级站的供应能力标准改扩建餐厅、操作间、化验室、冷藏室、储藏室及首长接待室和军队服务部等,使饮食分站早日形成供应能力。在保证完成军供任务的前题下,立足现有条件,积极开展平战结合,综合利用,把好经营项目和规模,控制好经营风险,一步一个脚印的把平战结合做大做强,做出亮点。

  军转站 加强内部管理,搞好经营创收。继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拓宽经营渠道,开展网上销售,提升行业竞争力,建立南阳市军转站长城宾馆网站,逐步把单一的门市收入,向门市收入、网络订房、预约订房发展,形成互补,增加收益,使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稳中有升。加强硬件建设,积极创建文明单位,重点对站容站貌、院内环境进行治理提升,对客房卫生间漏水进行整治,对客房设施进行优化,对使用10年以上已无修理价值的客房空调、热水器、老式电视进行更换,对部分客房床上用品、床等配套设施进行更新,提高客房使用价值。搞好退役士兵培训,根据市场需求不断优化培训科目,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建立退役士兵就业平台、退役士兵人才信息库,对退役士兵实行跟踪服务。

  康复中心 认真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直属假肢矫形康复机构建设与发展的意见》(〔2012〕7号)精神,立足职能,为残疾军人、孤残儿童、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伤病人和老年人等提供各种康复服务。创新方法载体,打造南阳民政公益康复品牌。着力提升康复医院建设水平,继续开展慈善公益“三瘫”康复工程,扎实组织优抚对象巡检活动;做好与卧龙医院的透析机合作发展事宜;做好民政康复医院提升二级医院工作;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对象的救助医疗工作。积极发挥工伤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的优势,打造残疾人、老年人、需要救助人员的健康保障示范点。切实做好救灾棉衣被加工工作。不断改善服务环境。

  军休中心 认真落实军休人员“两个待遇”。加强政策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为军休干部服务的水平和效率。统筹兼顾、综合协调,做到服务军休干部和机关办公两不误。积极探索分散居住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深入军休干部家中了解情况,为他们解决实际的困难和问题。

  军休一所 进一步落实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发挥支部作用,本着“大分散、小集中,学习不放松”的方针贴近实际开展军休干部的思想教育;认真落实各项政策,确保生活待遇落实;坚持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制度;加强预防保健工作,确保医疗待遇落实。开展争当先进休养员、优秀党员、先进工作人员活动。召开老干部“如何发挥余热,过好退休生活”的经验交流会。重点解决一些关系军休干部切身利益的问题,急军休干部之所急,想军休干部之所想。主动提供亲情化、人性化服务,对老干部提出的问题都要准确及时地解决或答复。

  军休二所 认真落实军休人员“两个待遇”。足额及时发放军休干部工资津贴,及时兑现国家规定的调资补发项目。在日常服务管理工作中,切实做到 “五到位”,即:福利待遇落实到位、各大节日慰问到位、住院病人探望到位、家中有事访问到位。全面落实医疗保健待遇。鼓励军休干部组建门球、乒乓球、书法、绘画、摄影、棋牌、戏剧等兴趣爱好小组,丰富文体保健内容。逐步形成军休干部每天有报读、每周有课上、每月有活动、每季有讲座、体检有安排、生日有祝福、住院有探望、节日有慰问、平时有走访的良好运行机制。

  烈士陵园 申报省级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争创河南省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力争2014年内两项工作顺利完成。搞好褒烈育人工作,组织好清明节大型纪念活动。

  社会福利院 加强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办好特教班,经常性对残疾儿童开展启蒙教育,对入学孤儿进行课外辅导。完善孤残儿童康复工作,认真落实“蓝天计划”。建设功能齐全的儿童餐厅,争取在上半年内开工。完善孤残儿童类家庭模式养育,逐步在院内分类组成单元式家庭。加强涉外送养工作,2014年涉外送养目标数不少于50人。打造专业化工作团队,通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招聘医护、康复、幼教等专业人才;根据需求,培训出一批专业人才。加强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对所属土地、房屋、设施设备等进行详细的清查登记;防止固定资产浪费、流失并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宣传外联工作。在儿童节搞一次大型庆祝活动。

  殡仪馆 加强思想教育,全面提升整体素质。今年上半年,建成一台高档自检火化炉并完成对一台普通火化炉的大修工作,为今年实施系列化“套餐式”服务创造条件。积极引进符合我市实际、符合广大丧属需求的殡仪服务项目。继续开展惠民活动,推动我市殡葬改革事业的深入发展。做好行风建设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殡管处 认真做好对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意见》的学习、宣传工作,按照省、市部署抓好。进一步做好中心城区殡仪秩序整治工作。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中心城区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和沿街搭建灵棚、吹响、放炮、撒纸钱及报庙送城等殡葬陋习的治理。深入开展殡葬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清明、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倡导生态文明葬法,摈弃殡葬陋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探索中心城区殡改工作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坚持做好日常巡查和不定期重点检查,积极查处殡葬违法案件。继续做好中心城区火化证办理及涉假证件的查处工作。努力推进县、区出台殡葬惠民政策,强化落实督查。切实加强对经营性公墓的监管。

  福企办 积极推进福利企业发展,进一步扩大残疾人的安置就业。吸纳有实力、有爱心的企业加入到福利企业,推进全市福利企业发展,帮助更多的残疾人就业。认真开展福利企业年检,争取在上半年内完成全市福利企业的年检工作。加大协调力度,保障福利企业相关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推进残疾职工社保补贴工作。

  救助站 做好需救治对象的医疗救助工作,对该救治的受助对象尽全力救治,针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严格审核把关,务必做到合规合法。对照民政部发布的《救助管理机构登记评定标准》,认真抓好单位自身建设,争创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经得起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探索社会救助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推进市、县、乡、社区(村)四级流浪救助管理网络建设。促进社会各界了解、支持救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实现规范管理,科学管理。积极汇报协调,争取尽快建立市级的救助工作的协调机制。

  卧龙墓园 进一步扎实做好殡葬改革工作,倡导移风易俗,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建设生态人文墓园。制订墓园十年发展规划,开发新墓区,设计新墓型,打造示范园,逐步改造老墓区,提升整个园区品质。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坚持企业化管理,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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