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时间:2010-05-25
来源:
一、法律法规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51号)第5条
二、承办科室:南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办公地点:南阳市文化路50号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张天庆 副局长 办公电话:63191225
具体负责人:王中民 民管局局长 办公电话:63131057
四、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应当具备设置标准规定的条件,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以下文件、材料:1.登记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3.场所使用权证明;4.验资报告;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6.章程草案。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六、服务承诺时限:
自收到全部有效材料20个工作日内
七、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受理----材料由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组织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并进行现场勘察----审定、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告知
八、业务咨询电话:
南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电话:63131057
九、投诉举报方式:
南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电话:63131057
南阳市民政局纪检监察室 电话:63195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