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筹建阶段)审批

时间:2010-05-25 来源:

一、法律法规依据

1、《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第19号令);

2、《河南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第60号)。

二、承办科室:社会福利科

办公地点:南阳市文化路50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 

具体负责人:相光东    社会福利科科长  联系电话:63133909

四、申办人需提交的材料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六、服务承诺期限    市民政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七、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筹建社会福利机构申请---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受理---组织人员进行资料审核---组织专业人员现场勘察---作出同意筹办或不同意筹办的决定---下发同意筹建批复---告知

八、业务咨询:

南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电话:63133909

九、投诉举报方式

南阳市民政局监察室      电话:63195729

南阳市纪委效能监察室    电话:63398278

 

 


职权类别:行政许可

法律法规依据:1、《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第19号令);2、《河南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第60号)。

办理时限:行政服务大厅受理后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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