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认烈士

时间:2010-05-25 来源:

一、法律法规依据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

二、承办科室:优抚科

办公地点:南阳市文化路50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 张天庆   调研员   联系电话:63191225

具体负责人:张天洲    优抚科科长  联系电话:63186720

四、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1审批呈报表;2、家属和基层单位申请;3、县级政府请示;4、授命领导人证明;5、一同执行任务同事证明;6、执行任务法律依据;7、目击人证明;8、死亡证明;9、现场勘查证明;10、公安机关处理结论、判决书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六、服务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七、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县、市、区民政局受理---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受理---市民政局审核上报----告知

八、业务咨询:

南阳市民政局优抚科  电话:63186720

九、投诉举报方式

南阳市民政局监察室      电话:63195729

南阳市纪委效能监察室    电话:63398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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