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认烈士
时间:2010-05-25
来源:
一、法律法规依据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
二、承办科室:优抚科
办公地点:南阳市文化路50号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 张天庆 调研员 联系电话:63191225
具体负责人:张天洲 优抚科科长 联系电话:63186720
四、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1、审批呈报表;2、家属和基层单位申请;3、县级政府请示;4、授命领导人证明;5、一同执行任务同事证明;6、执行任务法律依据;7、目击人证明;8、死亡证明;9、现场勘查证明;10、公安机关处理结论、判决书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六、服务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七、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县、市、区民政局受理---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受理---市民政局审核上报----告知
八、业务咨询:
南阳市民政局优抚科 电话:63186720
九、投诉举报方式
南阳市民政局监察室 电话:63195729
南阳市纪委效能监察室 电话:63398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