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阳市民政工作要点

时间:2010-03-26 来源:
 

  2010年南阳市民政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应对国际经济金融危机的关键之年。2010年我市民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主动服务大局,突出保障民生,拓展公共服务,强化社会管理,注重统筹发展。做好民政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改善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富强美好和谐新南阳具有重要意义。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继续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促进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和谐南阳建设。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民办社会事业、公益慈善类、互益类组织和城乡基层社区服务组织;逐步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学术性社团,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严格审批涉外类、社科研究类及业务宽泛不易界定类社会组织;严禁成立政治类、气功功法类、邪教类、特殊群体(退伍军人、下岗待业人员、打工者等)类、宗族类和不利于民族团结的社会组织以及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社会组织。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要依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宛活动和社会组织涉外活动的监管,稳步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要抓紧做好社会组织2009年度的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年度检查的综合效益。要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和非法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稳定。

  双拥优抚工作:

  按照《南阳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方案》、《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目标责任书》和《南阳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核评比办法(试行)》、《南阳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明确的工作任务,抓落实、抓重点、抓督查、抓特色、抓责任,并实行逐项验收、逐月评比,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具体思路是:沿着一条主线,突出两个重点。即沿着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的时间、目标这一条主线,加大力度,加快速度,抓好各项创建工作的开展,同时,把双拥政策法规落实和双拥工作宣传作为两个重点突出出来,其中在双拥政策法规落实方面,按照《南阳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方案》规定,督促各县市区将2006年以来欠发的优待金和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按标准足额补发到位。加快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进度,全面落实优抚医疗保障制度,推行一站式结算,确保全市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款按时足额社会化统一发放。精心组织其他涉核人员体检及后续工作。在双拥工作宣传方面,2010年5月1日前,市县两级完成设立永久性双拥宣传标牌任务。

  退伍安置工作:

  一要继续深化自谋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强技能培训制度建设,探索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新模式。

  二要强化职能,依法安置退役士兵就业,努力提高政府指令性安置质量和自谋职业率,争取使自谋职业率超过2009年的全省平均水平(50.78﹪)。

  三要克难攻艰,加强协调,落实好退役士兵的自谋职业补助金、技能培训费和待分配期间的生活补助费。

  四要及早筹划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并探索长效机制,强化责任督导工作,按期完成任务。

  五要利用民政部门所掌握的民间组织信息、村级组织信息等便利条件,积极发现并广泛宣传退役军人建功创业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切实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军休工作:

  一、认真执行军休政策,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圆满完成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

  认真做好2010年接收安置工作,协助部队做好待移交人员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加强军地协调督办,全面完成当年接收安置任务。进一步完善、加强军休服务管理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好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组织军休干部体检,及时下拨军休经费。检查军休安置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和军休人员各项生活待遇落实情况,协调督促各地落实好无军籍职工的地方性津补贴,确保军休人员各项生活待遇全面、足额、及时得到落实。

  二、努力做好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办好军休干部关心的热点问题。

  完成军休干部房改信息数据录入及统计申报工作,将第一批向民政部、财政部申报的军休干部房改经费落实到位。认真研究解决房改中遇到的突出个案和问题,成熟一批,申报一批。做好房改资料立卷归档和总结工作。

  三、积极组织开展和谐军休创建活动及各类文体活动,提高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一是适时组织全市第十三届“军休杯”门球赛。二是开展军休业务培训活动,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服务管理工作,规范服务机制,拓宽服务领域,适时组织军休所长参观学习外地服务管理经验。三是组织军休干部深入城乡社区开展扶贫帮困、扶贫助学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信访稳定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谁惹事、追究谁”的原则,将市委、市政府《2010年度市直单位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保证书》和宛办[2010]5号所明确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一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整合力量,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二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切实抓好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工作,通过准确掌握、客观研判、及时报告,当好党委、政府的“信息员”。三要按照“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要求,通过工作网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四要按照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全力推动已有政策的落实,抓紧健全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有效遏止信访问题的发生。五要督促有关单位对“重点工作对象”落实好稳控措施,建立“五包”措施台帐,提高现场处置水平,确保案结、事了、人稳,完善事后修复机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六要加大典型经验的总结力度,着力推广方城县破解复退军人劳动保障政策难题、新野县通过督查复退军人上访案件落实政策等做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七要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查漏补缺,力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救灾工作:

  一、完善救灾工作管理体制,健全救灾投入机制,提高灾害救助标准。完善救灾应急资金和物资快速拨付机制,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管好、用好救灾款物,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活,做好冬春灾民生活救助。

  二、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争取市政府出台《南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加强县(市、区)、乡(镇)及基层社区的预案建设,形成市、县(市、区)、乡(镇)及基层社区上下相对应、相衔接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对各县市区救灾工作人员就自然灾害救助预案制订和完善进行培训。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

  三、继续推进减灾宣传和社区减灾工作。加强减灾宣传教育,组织部署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继续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加快建立自然灾害信息员制度。根据民政部有关通知精神,建立自然灾害信息员制度。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要求,要求每个行政村或社区至少设立一名信息员,乡镇和街道也要设立1-2名信息员,负责所在行政区域的灾情信息采集上报工作。信息员由各县市区民政局登记造册,上报市民政局备案,以便形成快速高效的灾害信息采集系统。

  五、探索开展突发公共事件中受灾群众的救助。

  社会救助工作:

  一、城乡低保工作

  城乡低保工作重在规范审批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强化分类施保措施,增加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等特困低保家庭的生活补助。一是对城乡低保对象每半年公示一次,引入社会监督机制;二是适当提高补差标准和补助水平,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三是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建立低保对象就业联动机制。

  二、农村五保工作

  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年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20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1200元。

  规范农村敬老院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落实敬老院管理经费和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巩固和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要持续深入地开展文明敬老院创建活动,同时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入住率的巩固提高,一手抓队伍建设。重点清理敬老院建设中的“死角”和“顽疾”,如硬件设施不完善、安全意识弱、卫生环境差、遗留工程、空巢现象等;分期组织敬老院院长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三、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2010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全部实行同步结算,同时要修订医疗救助方案,逐步取消病种限制和起付线,适当提高封顶线,扩大救助范围,简化救助手续,规范运作程序,提高住院率。

  四、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落实政府投入,拓宽资金渠道;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一、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社区建设资金,继续加强对办公用房、办公设施不完善社区的投入力度,力保今年有10—15个社区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积极协调市直各相关部门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优惠政策,继续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一站式”服务,让政府公共服务贴近社区,服务居民。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和志愿者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活动。今年,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豫政[2009]40号)文件精神,努力将全市社区干部的工资、“四金”和办公经费等福利待遇得以落实。

  二、深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市直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四议两公开”工作,使“4+2”工作法逐步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的治理工作,切实保证“4+2”工作法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的作用,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扩大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覆盖面。

  区划地名工作:

  一、审慎稳妥调整行政区划,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要求,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调整行政区划,增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市委、市政府中心城市带动战略的实施;适度开展县(市)政府驻地镇改建办事处及撤乡建镇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高我市城市化水平。以行政区划清理整顿为契机,强化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划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民〔2009〕1号)和《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09〕2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尤其是政府驻地迁移管理工作,使政府驻地迁移既要方便行政管理、促进城市发展,又要避免不顾客观条件、盲目搬迁。

  二、继续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根据全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以地名数据库建设、地名网站建设和县乡镇地名设标为重点,全面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一要尽快完成地名数据补录、审核、建库和集成工作。按照国家地名数据库12大类71项信息采集要求,完成数据信息录入任务,及时上报省厅。二要加快地名网站建设。年底前,开通市区划地名网站,并实现与省区划地名网站的链接,实现地名信息的网上查询,开展信息化服务。三要全面加强县乡镇地名设标工作。因地制宜,以点带面,全力推进,到年底,县级政府驻地要全部完成地名设标工作,乡镇政府驻地要有80%完成地名设标任务;在后续管理方面,要建立长效管理维护机制,确保地名标志长期发挥作用。四要加强对县(市)政府驻地地名规划工作的指导。11个县市政府驻地要有50%完成地名规划任务。

  界线管理工作:

  一、完成联合检查任务

  联检已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的贯彻落实情况,界桩及其方位变化和界桩的维护情况,指示行政区域界线走向的其他标志及与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有关的地物、地貌变化情况和组织修测情况。

  (一)配合省界管办完成河南湖北线南阳段700多公里行政区域界线的联合检查任务。

  (二)2010年度联合检查的县线行政区域界线共安排5条,分别为:卧龙新野线(牵头单位:新野县)、镇平内乡线(牵头单位:镇平县)、淅川西峡线(牵头单位:淅川县)、内乡邓州线(牵头单位:内乡县)、方城南召线(牵头单位:方城县)。

  二、做好勘界档案和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的管理工作

  根据《河南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勘界档案和行政区域界线档案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豫界管办〔2010〕1号)文件的要求,按照《勘界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完善管理制度,搞好自身的档案整理,迎接民政部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验收。继续抓好行政区划图的编印工作。

  三、搞好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积极做好边界争议纠纷调处工作

  建立行之有效的协调处理机制,采取积极预防、区分性质、快速处置的办法,从源头上防止、减少新的边界纠纷发生,把界线附近地区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界线附近地区的长期和谐稳定,促进界线附近地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社会事务工作:

  一、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规范公墓的建设和管理,巩固和提高火化率及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的入葬率,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把殡葬管理与服务、改革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二、做好2010年清明节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和谐。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引导群众文明祭扫,树立殡葬改革新风尚。

  三、推动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推动救助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四、继续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以培训、督察等方式促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目标的实现。

  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

  一、努力做好各类困境中的儿童救助工作,促进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㈠下大功夫,安排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做好孤儿调查和信息统计工作,进一步摸清孤儿情况底数,上半年完成孤儿电子信息和纸质档案信息库建设工作,为上级实施救助奠定基础。㈡积极协调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南阳市民政局关于转发豫民办文[2009]14号关于制定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宛民文[2009]51号),建立儿童福利补贴制度保障。㈢积极做好救助工作。

  二、加强福利机构设施建设,为福利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㈠市级和邓州市 “蓝天计划”儿童福利院项目要加快进度,早日投入使用。㈡落实县(区)社会福利中心的各级配套资金,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新野县、镇平县两个社会福利中心,要承担本县孤儿、孤老、精神病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养护、康复和托管服务。㈢认真做好市县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建立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库,逐步健全和完善社会福利设施和功能,为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夯实基础。

  三、加强对福利机构的管理,提高福利机构服务管理水平。一是组织指导全市福利机构完善岗位责任制,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养育水平。二是积极组织和参加福利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培训,落实《孤残儿童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提高福利机构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管理服务水平。三是积极鼓励和支持福利机构提高开放水平,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让社会各界了解福利机构,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四、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工作,组织开展福利机构脑瘫患儿的康复治疗工作。

  五、继续做好艾滋病致孤人员救助工作,巩固提高艾滋病致孤人员救助成果。一是加强“阳光家庭”、“阳光家园”等集中供养机构的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高艾滋病致孤儿童养育水平。二是继续稳妥发展小家庭养育模式,积极拓展救助内容,更好的为艾滋病致孤儿童提供家庭式、亲情化服务。三是积极发挥市致孤儿童安置指导中心作用,做好定期巡访工作。四是继续组织开展艾滋病致孤儿童心理康复、技能培训和社区融合服务,促进艾滋病致孤儿童全面健康发展。

  六、积极做好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一是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慈善超市和捐助站点为基础的经常性捐助网络体系,积极开展经常性的社会化捐助活动。二是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健全慈善组织网络,完善慈善制度,规范慈善捐助工作,保障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三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积极开展孤儿救助活动。

  七、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儿童收养的法律法规,继续做好儿童收养工作。一是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涉外送养指导工作。二是积极探讨社会孤儿的涉外送养工作,寻求社会孤儿救助安置新途径。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和民政部等五部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切实做好国内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工作。

  八、加强福利和慈善业务管理机构自身建设。在机构改革中增设和充实业务股室,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和工作设施,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福利企业生产管理工作:

  一、认清市场经济形势,稳抓发展契机,引导我市福利生产稳步向前。福利企业稳中有升,争取新办福利企业15家,安置约300名残疾人就业。要积极引导福利企业发展壮大,尽可能的给企业发展创造机遇,为企业发展提供信息,并根据市场和环境要求,科学开展相关的培训工作,举办向福利生产先进县市区考察学习活动,为福利企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提高为福利企业服务的质量。积极协调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关系,以保证福利企业优惠政策的顺利执行,帮助企业稳步发展;积极协调市人大等部门对福利企业的督察力度,为福利生产发展创造外部环境;积极协调解决福利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映到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大力宣传先进福利企业和福利企业的先进工作者,宣传福利企业的相关政策,所做的社会贡献,积极鼓励引导社会企业申办福利企业,扩大残疾人就业比例。

  三、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福利企业相关政策。认真做好年检工作,加大对不合格福利企业的查处力度,保障国家及残疾人的合法利益;进一步加强对福利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以保障企业的安全运行;根据对我市福利生产的调查研究,对福利企业的管理进行革新,用科学的发展思路将我市的福利生产做大做强。

  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要继续把福利彩票发行工作作为一项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确保销售福利彩票1.78亿元。各县(市、区)要把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坚持实施“一把手”工程,建立“一把手”负总责、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解决问题,分管领导要工作责任到位、指导支持到位、措施保障到位。要完善推动福利彩票工作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福彩公益金分配要向发行量大的地区倾斜。要强化管理,规范服务,确保新增投注站32个,消灭空白乡镇,乡镇站点覆盖率达到百分之百。要加强福利彩票宣传工作,突出宣传福彩宗旨,重点宣传销售业绩、公益金使用效益,以及对于增加税收、促进就业作出的贡献,树立福彩的良好形象。要加强对福彩公益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地确定资助项目,管好用好每一笔福彩公益金。要追踪问效,组织开展公益金资助项目效益评估,充分发挥公益金的社会效益。

  老龄工作:

  积极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养老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发展社区为老服务中心。鼓励发展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养老机构准入制度,提高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财政补贴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特困老人、孤老、空巢老人、高龄老人提供照料服务。组织实施“爱心护理工程”,提高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护理水平。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对创建为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市、县)和省养老服务机构示范单位的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资助。

  民政组织建设工作:

  一、重视队伍建设,加大民政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民政工作队伍,建设一支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服务型干部队伍。

  二、重视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工作。要积极主动,努力协调,保留好民政工作阵地,合理确定民政机构及编制,切实做到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完善体制,提高效能。

  三、重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我市《2009-2010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马上要出台,规划对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目标、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取得他们的重视支持,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我市的社工试点单位要积极探索,积累经验,非试点单位也要行动起来,共同推进我市社会工作的发展。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以落实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纳入民政工作的整体部署,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真正做到“一岗双责”,坚持把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认真负责地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进一步落实和深化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相关制度。继续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民政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

  二是继续加大对各项民政资金的监管力度。继续加强救灾专项资金、社会救助资金(含城乡低保救助、医疗救助和社会捐助资金)的监管,重点解决资金分配、下拨进度、报表制度、基层发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对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救灾资金、优抚资金、低保资金执法监察,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一些突出问题,确保民政工作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进一步加大政风行风建设力度。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继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行风评议“一票否决”制度,认真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切实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不准、婚姻登记乱收费、殡葬以罚代化、优抚政策不落实等问题,打造一批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维护民政部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积极推进行风评议工作向基层服务窗口、机关重要岗位和基层单位延伸,积极参与南阳广播电台举办的《行风热线》节目,认真解决群众提出的投诉意见和问题。扎实开展“履行职能,服务民生”惠民实践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是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党组书记讲党课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内容。搞好机关的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制度。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五是加强改革创新,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积极做好村务公开牵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试点。探索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六是严肃查办发生在民政部门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畅通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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