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报集字〔2007〕第10号文件开展关爱农村贫困母亲慈善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9-09-18 来源:
南阳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报集字〔2007〕第10号文件开展关爱农村贫困母亲慈善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日报报业集团、河南省慈善总会《关于开展“关爱农村贫困母亲”慈善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民政 慈善活动 通知 南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07年12月24日印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