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原联合诊所下放遗留人员问题的通知
时间:2009-09-18
来源:
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原联合诊所下放遗留人员问题的通知
相关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2007年10月10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宛政纪〔2007〕56号)精神,经局领导研究,请你们积极配合当地财政、卫生部门,待资金到位后,按照规定的补助标准,依据卫生部门提供的名单,组织对原联合诊所下放遗留人员发放救助资金,救助资金要通过金融部门实行社会化发放。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