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对全市2004-2005年度民政事业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时间:2009-09-14 来源:

 

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对全市2004-2005年度民政事业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部、省二级加强民政事业费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民政计财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民政事业费监督管理,强化资金管理工作,提高民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经市局究决定对全市2 0 0 4—2 0 0 5年度民政事业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县市区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各县市区要根据《民政事业费使用管理办法》及有关财经法规,对.2 0 0 4—2 0 0 5年度各项民政事业费(包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认真准备民政事业费使用情况汇报材料和相关会计帐表及文件资料。

  三、及时向市局计财科报送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四、检查方法。查看与听取汇报相结合;面上检查与延伸检查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二OO六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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