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384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09-09-09 来源:



对市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384号提案的答复


康庆云委员:
  您提出的“实行农村殡葬改革,有利也有弊”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好遗体火化后的安葬问题,防止火化后骨灰装棺二次葬,市政府要求每个村都要建立一个村级公益性墓地或骨灰楼(室),已基本建成的要抓好骨灰入住率,保证入住率在80%以上。新野县、邓州市、唐河县等殡葬改革先进县市70%的村级公益性墓地或骨灰楼(室)已建立,其他县的村级公益性墓地或骨灰楼(室)正在建设。


二OO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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