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灾民生活救助预案
南阳市2008年洪涝灾害灾民生活救助预案
按照《南阳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民政局“负责洪涝区灾民的生活救灾工作及灾后安置工作”,根据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参照《河南省洪涝灾害救助预案》及《南阳市防汛工作方案》,针对今年汛期到来之时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全面及时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特制定《南阳市2008年洪涝灾害灾民生活救助预案》。
一、 我市洪涝灾害发生的分析
我市处于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区,天气情况复杂多变,旱、涝、洪、雹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地势上,我市以树状河流为骨架构成的向南开口与江汉平原相联的扇形山间盆地,暴雨洪水突发性强,周旋余地小,极易形成洪涝灾害。同时,我市防洪工程体系还比较薄弱,河道防洪标准低,水库病险问题十分突出。
二、主要水库、河道防汛要求
1、鸭河口水库:按照调度计划,6月21日至8月15日限制水位175.70米,8月16日至9月15日限制水位177.00米。库水位在175.70米至179.02米之间时,控泄流量为2600立方米每秒,库水位超过179.02米时,溢洪道闸门全开泄洪。泄洪时要及时通知沿河村镇、居民做好准备,保证行洪安全。
2、赵湾水库:按照调度计划,6月21日至8月15日限制水位219.50米,8月16日至9月15日限制水位221.00米。库水位在219.50米至221.06米时,控泄流量为300立方米每秒。若库水位在221.06米至221.94米时,控泄流量为600立方米每秒。库水位超过221.94米时,溢洪道闸门全开泄洪。
3、中型水库及责任县市区。唐河县:虎山水库、倪河水库。南召县:辛庄水库、廖庄水库。方城县:望花亭水库。卧龙区:冢岗庙水库、龙王沟水库、打磨石岩水库、兰营水库、彭李坑水库。镇平县:陡坡水库、高丘水库。内乡县:打磨岗水库、斩龙岗水库、太山庙水库。邓州市:刘山水库。桐柏县:二郎山水库、赵庄水库。西峡县:重阳水库、石门水库、七山谷水库。
4、唐河:当洪水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要密切注意雨情、水情、工情,做好抢险准备。社旗县的新庄、唐河县的城关、郭滩水位接近保证水位时,沿河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立即上堤,组织民兵抢险,如果水位继续上涨,要迅速组织群众安全转移。
5、白河:南阳市区段保证在123.50米(南阳大桥)水位以下不出现问题,并落实抢险措施。水位达到120.00米警戒水位时,按照各单位分工上堤巡查,水位超过123.50米时,各单位上堤抢险。
水库、河道防汛区出现洪涝灾害时救助任务:保障迁移救助安置的灾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对特困灾民给予及时的救济,保证洪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不出现成批逃荒要饭和冻、饿死人现象。
三、洪涝自然灾害救助措施
1、县(市、区)、乡(镇)民政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灾情,一旦发生灾情,县(市、区)级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市民政局,特大自然灾害可越级上报,市级在2小时之内上报省民政厅并及时深入灾区,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救灾措施的贯彻落实。
2、因暴雨、龙卷风、冰雹引起的小范围的突发性洪涝灾害、山区洪水、平原地区内涝,按照分级管理的救灾体制,救助工作由当地政府组织,所需救灾经费、物资由当地政府筹措。
3、较大范围的洪涝自然灾害,民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做好迁移安置灾民的生活救助,保证灾民的基本生活,救灾经费、物资以县、乡两级筹措为主,市级给予补助。
4、大范围的洪涝自然灾害,各大型水库在泄洪时,各主要河道出现超警戒水位时,市民政局要立即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核查灾情,慰问灾民,并对吃、穿、住等方面出现困难的灾民给予救助,所需经费物资以县级筹措为主,市级给予重点救助,同时,积极向省政府反映灾情争取省财政补助,并组织开展社会捐助活动,捐赠款物及时下拨灾区。
5、县乡民政部门要及时建立受灾地区《需救济人口台帐》,在此基础上确定灾民救助名单并进行救助。
6、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救灾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救灾需求。
四、 洪涝灾害救助措施的保证条件
1、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民救发〔1999〕7号),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巩固救灾工作分级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当年救灾资金预算,并保证及时兑现。
2、各县(市、区)、乡(镇)要制定详细的灾民安置及救助预案,通过购置、捐赠等形式,储备一定的救灾应急物资,如帐篷、衣物、食品等必备的生活用品。
3、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各级民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切实负起救灾职责,做好救灾工作。
4、主要河流、主要水库所在的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要把灾民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切实加强领导。
五、 洪涝灾害救助的组织保障
1、为加强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领导,市民政局成立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曹志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
2、发生较大灾情时,从局机关和相关事业单位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专门办事机构加强对洪涝灾害救助的组织、领导、协调。
3、市民政局成立七个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一旦发生汛情,工作组立即赶赴灾区,协助当地政府调查核实灾情,做好灾民救助工作。
4、建立严格的汛期救灾值班制度,市民政局机关24小时昼夜值班,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救灾工作信息迅速、准确地上传下达。
5、加强对县、乡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各地落实各项救灾工作方针政策,搞好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
附件:《南阳市民政局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责任区划分》
南阳市民政局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责任区划分
组 长:曹志广
副组长:王琴、杜德军、曾凡春、鲁中典、郭亦红、陈洪勋、张天庆、白龙海
办公室设在救灾科,办公室主任:陈锴
责任区划分:
第一组:负责人:杜德军
成 员:邢明轩、陈锴
责任区:卧龙区、镇平县
第二组:负责人:曾凡春
成 员:喻长海、王斌
责任区:宛城区、社旗县
第三组:负责人:鲁中典
成 员:张天洲、王中民
责任区:新野县、唐河县
第四组:负责人:郭亦红
成 员:相广东、高阳
责任区:邓州市、淅川县
第五组:负责人:陈洪勋
成 员:崔本恒、郑绪占
责任区:方城县、南召县
第六组:负责人:张天庆
成 员:廖新安、贺荣久
责任区:西峡县、内乡县
第七组:负责人:白龙海
成 员:李泽彬、宋红召
责任区:桐柏县、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