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民政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南阳市民政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南阳市民政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及我省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中央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加强民政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为我市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学习传达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全会精神,召开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民政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大额度资金分配、大宗物资采购、重大项目招投标情况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对全系统各科室、局属单位、局属协会财务状况平时全程监控,年终审计。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抓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各级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一把手负责制”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责任目标,科学分解细化责任。局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一年要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和一次民主生活会。年底,坚持局领导带队对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目标考评,评定考核档次,坚持考核结果运用制度,对由于领导失职而导致问题的发生,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破坏组织人事纪律和换届工作纪律,跑官要官、拉票贿选;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及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以及违规集资建房和超标准多占住房等;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或以借为名占用他人汽车;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等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各单位要对违反“十二条”、“六不准”和局规章制度的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以推进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稳定发展。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自觉性和主动性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局系统开展的2009年学习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开展政治纪律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内容。坚持局党组成员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讲党课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教学计划。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中开展廉政教育课程。不断巩固和完善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反腐倡廉宣教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坚决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重点治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民政公共服务行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低保五保政策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落实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热线”和民主评议活动,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民政基层单位行风评议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行风评议工作要严格落实责任,对不达标者,年终评比,一票否决。
五、进一步加强各种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治本工作,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把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惩处结合起来。(1)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管理制度。健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约束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健全人事和财务、纪检共同参与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开展对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工作机制。(2)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对行政许可事项要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方式,实行“阳光”审批。(3)继续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财务、资产管理,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预算资金收支管理制度,继续清理“小金库”,加强对民政系统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大对工程建设、救灾物资采购等政府采购领域的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重大项目和基建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对基建工作全程监管,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4)推进民政惩防体系建设。按照市纪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任务分工意见,建立健全民政部门反腐倡廉的基本制度。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到科室和责任人,确保2009年任务的完成。(5)推进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评议制度以及政务公开的基本制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积极发展电子政务,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完善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制订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总结推广政务公开工作的成功经验。(6)切实履行好作为牵头和配合部门的职责。我局要继续履行好反腐败牵头部门职责。纪检监察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民间组织管理局等科(室、局)要尽职尽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机制,规范村务公开,全面实行民主理财制度;要严格依法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督和管理,积极探索民间组织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民间组织服务、协调和自律作用。通过抓好这两项工作,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监察室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今年根据省厅要求,重点开展对2008年度低保资金和优抚安置资金的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规范资金使用,提高社会效益。加强廉政监察,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积极开展效能监察,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效能监察办法》,积极推进“两转两提”工作,推进民政机关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查办违规违纪案件。要以查办发生在各级民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民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规定、建设工程投招标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违规违纪案件。要认真研究分析民政部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增强办案意识,依法依纪办案,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七、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全市各级民政民政部门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本部门、本单位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部位以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特点,把党的十七大对反腐倡廉的总体要求贯彻融入到各项改革和重要措施之中,及时安排部署,及时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各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经常听取本部门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汇报,整体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进展情况,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和要求。要加强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沟通联系,拓宽广大民政干部和人民群众采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坚持和完善各级民政部门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发挥专门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为其履行职责提供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