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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民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时间:2008-05-15 来源:
 

  南阳市民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照《南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南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08年,我局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情况如下: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各项工作制度
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市民政局积极建立健全保障措施,强化责任机制和工作制度,促进了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成立了由市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办公室等多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分析情况,研究问题,制定措施,协调事务。同时在各成员部门设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加强联系和沟通。成立领导小组以来,市民政局一直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局长办公会上多次进行研究和部署,并纳入绩效管理一起布置,一起检查考核,做到责任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出台了《南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保障监督措施,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亮点,围绕“民政为民”,注重“三个结合”:信息公开与政策宣传相结合,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信息公开与接受监督相结合。把由我们掌握的各类为民办事和服务的行政办事机构、社会服务机构、民间组织及其服务内容和项目等信息一并予以公开。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机关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执行保密规定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检查考核后还专门制发情况通报,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落实。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及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按照我市统一要求编制了《南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南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通过南阳市民政局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针对工作变化和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了调整和更新。
  二是对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做到全部公开。市民政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对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办事程序、制发的与公众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主动公开的信息逐步予以公开。我局拟予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5大项,涉及内容涵盖市民政局的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以及便民服务项目等,其中全文电子化达到100%。
  三是严格遵守规范程序和保密原则。对应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市民政局遵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予以公开。对信息生成后因各种原因临近规定时限尚未公开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督办,督促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同时,在公开内容和范围上遵循保密原则。市民政局依法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影响党和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执法活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信息,均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不予公开,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情况
  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途径,在公开的形式和途径上,力求做到便民多样,我局加强了网站建设,丰富了网站内容,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市民可以随时掌握我市民政各项业务,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细化了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民政动态、交流平台等有关内容,既满足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迫切需求,又提高了市民的监督意识和监督水平。通过网上公开政府信息,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加强了外部监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关于下步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更好地规范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采取以下措施,对有关工作进一步的明确与细化,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等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情况,进一步提高认识,以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宗旨,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
  三是抓好网站建设工作。网站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网站正常更新和维护的同时,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局网站坚持及时更新,坚持信息公开不间断。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注意收集和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要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
  四是抓好其他形式的信息公开工作。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抓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其他形式,主要包括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设立了公共查阅室、政府信息公告栏等方式。

责任编辑:时霖